于营养不够它吐出的丝就会发黄,之所以发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将自己体内的所有精华都吐了出来,结茧以后蚕就死掉了,留下的蚕丝又细又韧,无需染色还不附着灰尘。高丽在清朝时期是向清朝纳贡的,进贡的金子就是泛红的,通常被清廷用来制作自用器物。与以上两种事物相比,孔雀羽毛最难得,因为只有公孔雀的尾羽才能被剪裁下来拧成丝线,一只孔雀尾羽至多拧出三寸长短的丝线,这件袈裟使用了这么多的孔雀羽毛,恐怕得有上千只公孔雀被薅成秃尾巴鸡,孔雀羽毛内含少量油脂,所以这件袈裟不沾水。
“这件袈裟没用花钱,是商会同仁送给大哥的。”孙奉先出言笑道。
“嗯,代我谢谢他。”左登峰闻言点了点头,在此之前孙奉先并没有给铁鞋准备东西,三天前才接到他的通知,仓促之间只能向其他同行求助,为铁鞋准备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从别人那里弄来的。
“阿弥陀佛,这件袈裟是给老衲的吗?”铁鞋插嘴问道。
“是的,穿上它你就是皇上他爹了。”左登峰出言笑道。这件袈裟是康熙送给他爹顺治的,价值无法估量。
“阿弥陀佛,老衲愧受,多谢施主。”铁鞋闻言急忙冲孙奉先道谢。他非常喜欢这件袈裟,不过他喜欢的不是袈裟的价值,而是袈裟的含义,佛教有位孔雀明王,这位法王擅解人之罪业,所以佛门僧人都知道用了孔雀羽毛的袈裟可以消除罪业,为袈裟极致。
“大师,这些都是左真人命我为你准备的。”孙奉先急忙站到了一旁。
铁鞋闻言转头看了左登峰一眼,并没有冲他道谢,僧人也是人,也有朋友,他现在已经把左登峰当成朋友了,朋友之间自然不用客气。
“这双僧鞋与袈裟是一起的。”孙峰先又打开了另外一只木盒,取出了一双僧鞋,这双僧鞋与普通露脚背的僧鞋不同,它的鞋帮比较高,鞋底与鞋帮连接处有一寸左右的硬边,硬边的作用是为了合脚,如果脚比鞋大,穿上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