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日上三竿!
闵尘这才爬了起来。
“夫君,你怎么变成熊猫了!”梁乔燕躺在床上,看了闵尘一眼,惊叫道。
“真的吗?”梁乔莺与上官芸躲在被窝之中,露出头来,看了闵尘一眼。
闵尘的小白脸上,竟然出现两个黑黑的黑眼圈,真像人形的大熊猫。
运行玄天罡气三周天,闵尘的熊猫眼便慢慢消失,这才赶紧爬了起来。
“三个小妖精!要不是有玄天罡气支撑,昨晚上就倒下了。”闵尘嘴上嘀咕着,舀了一勺水,草草的洗漱过,这才去处理事情。
河南郡、河内郡、弘农郡、河东郡、平阳郡等驻军之中,每个郡各挑选四千精锐,在各自军中偏将带领之下,开始到侯府集合。
闵尘穿着一身草原绿军装,到了二万军的扎营之处,便见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
这些熟面孔都是皇家军事学校第一期毕业的学员,毕业之后,大部分在五郡的军队之中担任要职。
想不到,这次出征,竟然有一百名第一期学员报名参加。
“这次出征,咱们主要在草原之上与匈奴兵马战斗,因此,二万人马,全都配备草绿色的军装,以便能隐藏、保护自己。”
四万套军装在闵尘的一声令下之后,全部发放到位。
士兵们立即回营,换好军装,重新列队。闵尘点了点头,心想,这才有了点现代化战士的影子了。
没多久,雷洪的车队也来了,送来了十万枚手雷,五十座铜炮,火药包五千个,铁弹五千枚。
这些新式武器,全被这二万兵马瓜分完毕,剩下的便交给后勤部队。
最后一车,没有拿出来分,雷洪拉着闵尘到了这车的旁边,说道:“闵侯,这里面是一百把手枪,十万粒子弹,您看,是否分发下去?”
闵尘点了点头:“给一百名将官每人配备手枪一把,子弹一千发!”
除了闵尘与雷洪见识过手枪的厉害,这二万官兵全都不知手枪为何物。
闵尘选了一百名带队冲锋的将官,将他们单独集合之后。
闵尘说道:“各位,此次狙击匈奴人马南下抢劫,各位就是本侯选定的先遣队的领头者了。”
“先遣队,意味着冲在最先,也最容易死去,你们害不害怕?”闵尘大声问道。
“不害怕!”一百声吼声整整齐齐的发出。
“不过各位放心,本侯不会让大家去送死的,现在,每人领取手枪一把,子弹一千发!等下教各位怎么使用它。”
众人接过小巧玲珑的手枪,拿在手中,左看右看,不知道为何要叫手枪。
“这手枪,是不是能当长枪用?”
“我看不像,太短了,而这个子弹,也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
……
听着众人的议论,闵尘有点哭笑不得,手枪竟然被他们说成是刺杀的长枪!
这得告诉他们这个东西要比长枪厉害很多倍!
当下,随便叫了一名士兵拿了个箭靶,树在五十步的地方。
“各位,请看一看手枪的威力吧。”
闵尘抽出腰间的手枪,一拉枪栓,子弹上膛,抬起手臂,瞄准,扣动扳机……
“砰!”
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在这百名官兵的耳内鸣响!
众人看着五十步外的箭靶,正中靶心,并且穿透靶心而过,在靶心位置留下了一个大的洞。
众人一阵哆嗦:“这手枪竟然是这样用的!”
“ 这也太恐怖了吧?这么远,完全看不到是什么东西击中靶心的。就算是长枪投掷出去,五十步外也没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如果冲杀时,近距离对着敌方开枪,敌人绝对逃不掉!”
“各位,现在本侯教你们怎么用枪,怎么保养……”
说着,闵尘将手枪的零件一个个的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