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
随着我一声令下,远端突的传来一声沉闷的震响。
“嘭——”
就见运输车辆前面的两辆吉普车,突兀的在路上乱窜起来,左右摇摆,直至撞到了路边的电线杆子,方才停止。
也就在这时,又是一声震响传出。
“嘭——”
又是一枪,这一枪又打掉了另一辆吉普车的驾驶员,致使那辆车也在路上乱窜起来,不过那辆车上的人显然有了准备,起码是主动把车子给停下了。
也就在这时,我带着人从路口冲出:“上,一个不留!”
我身先士卒当然不让,叶千柔,叶十三,时刻保护在我的左右。
大熊,小豹子,俩人分别带领铁甲团以及奔命团,犹如群狼一般冲出!
铁甲团的人,清一色的高壮大汉,他们皆穿铁砂所制的银灰坎肩,左手是两尺长短,刀背宽厚的亮银柴刀,右手是亮银色的沙鹰手枪。刀则厚重,枪则威猛,铁甲团任何一人,都是攻坚战的一把好手。
奔命团的人,清一色清瘦汉子,浑身穿着黑衣,这种衣服为特质作战服,手肘手臂,膝盖小腿,这些地方均有内胶皮外铁片的护具。他们一手三菱军刺,一手为格洛克手枪。军刺锋利无比,一旦刺在人身上那就是一个三角形的窟窿,极难止血,枪则射速快稳定性强,属快速作战的标配,奔命团的人,那都是突击战士。
我们是倾巢而出,共两百多号兄弟,而敌人呢?
三辆运输车,两辆开路的吉普车,两辆押送的面包车,即便算上运输人员,充其量也就五六十人。
不提我们是偷袭作战,只看双方的人员数量,战斗一开始,就注定了我们的胜利。
再加上有叶十三的恶狼小队人员远程辅攻,这场战斗结束的更快!
从开始接触上到彻底剿灭这伙人,不过用时十来分钟。
战斗结束,我边手帕擦着手上的血边命令道:“大熊,你带人把这些运输车开走,里面的东西清空藏起来,车子销毁。小豹子,你留下打扫战场,不用弄的太干净,把这些尸体都处理掉就行。”
大熊和小豹子纷纷答应了一声。
当我乘车离开时,正看到小豹子招呼人把道路上的尸体装进了面包车还有吉普车里面,然后清空了吉普车和面包车的油箱,最后一把火,把四辆车,还有里面塞得满满的尸体,全给烧了!
这一晚上,我倒是没啥,心情古井无波,而大熊和小豹子可算是扬眉吐气了一番。
吃宵夜的时候,还不住的说这个事,叫唤着痛快。
“别高兴的太早,现在,估计门多萨家族的人已经疯了,说不定马上就会寻上门来。”
大熊咧嘴一笑,说道:“明哥,就是他们寻上门来我们也不怕,我铁甲团的兄弟们都没打够呢!”
小豹子也说道:“我们奔命团的兄弟们也没打够呢!”
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道:“我们是来菲国做生意赚钱的,不是来打打杀杀的。我说了,戾气不要太重,打打杀杀的事,做多了,对我们没好处!”
见我有些严肃,大熊和小豹子一缩脖子,收敛了不少。
我擦了擦嘴角,不在吃饭,交代道:“把‘毒’藏好了,等风声过来就出手转卖出去,价格便宜点也没什么,这玩意不易在我们手上放太久。”
大熊点了点头:“好的明哥。”
点了点头,不再多言,我便去休息了。
次日,我乍一醒来,胡三便带来了一则消息,说是门多萨家族的人气坏了,正在追查这件事,而且还跟另一个社团家族杠上了,认为是那个家族抢了他们的货。
无意之间竟然还弄了出‘祸水东引’,这着实是我没想到的事。
不过这件事倒是提醒了我,那些抢过来的‘毒’,我完全可以出手给那个社团家族。如此一来,不但我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