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的选吗?”
说罢,二叔撩了撂衣襟。
擦,这是我不接受就拔枪的意思啊。
我牙疼的道:“二叔,是这样……”
不等我说完,二叔又朝第三杯酒努了努嘴:“继续。”
我张了张嘴,到嘴的话还是没说,拿起第三杯酒,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也就在我放下酒杯时,二叔猛的撩起了衣服。
我眼睛一眯,就见二叔双手一动,手中已多了两把黑色的手枪。
好快啊!
我禁不住感慨。
二叔将枪往桌上一拍,又从后腰抽了四副弹夹。
“这是我根据你的特性选的枪,柯尔特2000,。”
“容弹15发,射程五十米,后坐力小,连射时精准度强,最主要的一点是,这种枪用的是十一毫米的手枪子弹,而且,但凡这个型号的手枪子弹,它都能用,堪称兼容性最好的手枪,不过这最重要的一点放在你身上,倒是有点积累。”
在二叔介绍的时候,我便已经拿起了手枪,爱不释手的打量,还拆开看了看。
就在我看着时,二叔已经脱起了衣服。
外套,枪套,内衣,背心,全都脱了下来,露出了精壮的上半身,以及满是伤疤的小腹和胸膛,不过,二叔的小腹倒是没有伤口,不过却有一个纹身,一头浑身白毛的恶狼!
“这件衣服给你,这是当时我还在委内瑞拉的猎人学校的时候,又一次军事演习,我得了头筹,这是当时的奖品。”
我接过这件纯黑色的背心,仔细看看,背心有很多的补丁,粗略一数,怎么也得十几个。我拉了拉,然后照着自己的身材比了比。
“这件衣服的主要用材是UD布,任何手枪的子弹都能防得住,想防住步枪子弹就有些吃力了,至于狙击枪的子弹,那更是没戏。”
我手一僵,眨了眨眼睛,然后指着背心道:“这是防弹衣?”
二叔点了点头,随后开始穿衣服,并道:“行了,该传给你的我都传给你了,该给你的我也都给你了,呵呵,这下,我算是彻底退出江湖了!”
二叔虽然再笑,可他眼中却分明有一丝落寞。
拿了相机,二叔道:“我出去转转。”
我点了点头,心下感慨,二叔可能是想散散心吧。
然而,二叔这一走,却再也没回来!
我等到深夜,出去找,可别说没找到二叔,就连刘婶也没找到。
这俩人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任何痕迹都没留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等我再回到家的时候,却发现家里的桌上有张纸条,上面潦草的写了几句话。
“投身江湖闯凶名,神枪索命万人惊!”
“台前幕后名利场,纵横狂歌三十年!”
“小子,我走了,不要找我,今日起,再无牵挂,老子快活去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