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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相见(1 / 2)

看着写在契约背面的那一行小字,赖宝也知道,他们虽然着了别人的道,但是他们却也没办法,因为契约上面写的清清楚楚,这种事情就算闹到邺城府去,占理的也是对方。

“你们现在还不上钱,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不过我这人心善,我可以让你们继续住在这里,只要满足我一个条件就可以了。”

赖宝问道:“什么条件?”

男子指了指赖宝几人身后的女子,说道:“让她陪我就可以了,只要她可以陪我,你们想住多久都可以。”

“不可能!”

“放肆!”

……

赖宝几人一听这个条件,立马激愤了起来。

六人挥舞着木棍,扁担便冲了上去。

“欠钱不还,居然还想打人,给我上。”

“是,老板……”

随后十几名地痞流氓便迎了上去。

虽然赖宝几人虽然看起来非常凶,但是人数占劣势不说,六人的年纪也大,自然不会是十几个经常打架的地痞流氓的对手。

所以没多久,六人便被打趴在地。

男子看着赖宝六人,嘲讽道:“你们几个干什么呢?”

“反正这人也是你们典来的,典给我又有什么关系?”

在他看来,女子和赖宝他们六人的关系必定是典来的。

不然的话,一个女子干啥和六个男人住在一起?

所以这女子肯定是典妻。

女子听到男子的话,气愤的说道:“你,你,你这腌臜货色,凭空侮我清白。”

“哼,清白,你一个女子和六个男人住在一起,如果不是典妻,那是什么,何况连孩子都有了。”

典妻,一种在北陈和南梁民间广泛存在的现象。

所谓的典妻,其实是把自己老婆,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其他人。

比如,某个单身汗,花一贯钱,和一名有妻子的男子签订契约。

以一贯钱的价格换取对方妻子三年的所有权。

在三年期间,典妻不得和其原先的丈夫见面,在被典卖期间,衣食由出钱者负责。

当典卖时间达到后,典妻自然是可以回去原来丈夫哪里。

不过在被典卖期间,如果有生下儿女,那么儿女便是购买者的儿女。

和典妻没有一点关系。

而典妻的原因一般来说,有很多,比如家境贫寒,无力维持生计,为了得到一笔钱财,所以将妻子典卖。

或者是典妻的丈夫欠了别人的钱,其无力支付,只能通过典卖妻子来偿还债务。

而因为在这个时代,有钱,有势的男人往往可以三妻四妾,所以自然造成了一种现象。

那便是民间存在大量的单身汗,这些人或是因为家境贫寒,无力娶妻。

或者是因为一些其他原因,比如身有残疾,品行过于恶劣,无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而在这个传宗接代观念极强的时代,没有后代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会选择去购买一名典妻。

毕竟典妻虽然花费不少,但是因为时间不过三五年,大多数人存一段时间的钱,便可以负担的起了。

而且,就算一人负担不起,也可以家里人,或者邻居多人一起负担。

虽然说,无论是北陈和南梁的官方,都不提倡典妻这种行为,但是民间的寻求过于巨大,所以依然是屡禁不止。

而此时,男子说女子是典妻,算是侮辱人的话。

“自己干了的事情,有什么不要意思的?我不嫌弃你,已经是你的福气了。”

“反正你当谁的典妻不是典妻,与其伺候他们六个,不如伺候我一个人。”

说着,男子便打算上前去抓女子,赖宝几人虽然想要阻止,但是他们因为被人殴打,此时根本无力站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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