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信封。
跃然于纸上的字迹,无比熟悉。
是傅云深的笔记。
他写的一手好字,书法比赛永远的第一名。
信上的笔力仍然是刚劲的,但或许是因为匆忙的缘故,笔画略微有些潦草,反而有一种轻狂的洒脱感。
“红姐,这是谁给你的?”
红姐摇摇头:
“我不认识那位先生,但他有着一米八多的大高个,穿一身白色西装,长的很好看,像个白马王子一样。”
傅云深。
就是他。
应该是他看到红姐在给她准备吃的东西,所以留下了这张饮食习惯表。
上面记载着的,全都是沈清墨七年前的喜好。
看到那一句公主喜欢粉红杯后,沈清墨再也无法抑制的哭出声来。
这几年,鲜艳的色彩逐渐从她的生活里暗淡了下去。
取而代之的,是永远的黑白灰。
就连晚宴上穿的裙子,她一眼望去,也会下意识的选择黑色。
因为她是谢太太。
只有受宠的豪门太太,才能继续当公主。
不受宠的,穿太鲜艳的颜色,反而显得自己越发的凄凉。
“小墨。”
红姐没料到沈清墨会哭成泪人儿。
她有些局促,抽了纸巾递过去:
“那位先生,是你的...旧情人吗?”
旧情人三个字,红姐说的小心翼翼。
沈清墨哭着哭着就笑了,自己抹干眼泪:
“他是我的...”
思来想去,沈清墨哽咽着:
“娘家人。”
他和苏玺一样。
都是她的娘家人。
所以当她鼓起勇气想要结束跟谢栖迟五年的婚姻时,向来把分寸感拿捏到了极致的她,才会不管不顾的给苏玺打去了电话。
害他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伤筋动骨,要休养三个月。
红姐虽然不懂娘家人三个字的意味,但她搂紧了沈清墨,安抚:
“既是娘家人,便是一辈子,不哭,好日子都在后头。”
饮食习惯表上写的,她其实都记住了。
却还是朝沈清墨伸手:
“这张纸给我吧,我留着好好研究研究。”
按理说这种东西,应该第一时间撕毁了事。
免得日后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但红姐于心不忍,娘家人给的东西,自是珍贵的。
所以留在沈清墨身边,不如她帮忙保存。
沈清墨定定神,没有把纸递过去,而是准备撕掉。
“撕碎了丢马桶里冲下水道去吧。”
丢垃圾桶她都怕被有心之人给利用了。
“别撕!”
红姐把信纸抢了过来。
“等我熟记,再一把火烧了,毁尸灭迹。”
沈清墨被她的神情逗笑了,刚好有人敲门,吓的红姐赶紧把信纸折起来塞在自己的手包里,又在门口定神很久,才深吸口气打开门。
见到是陆宴,红姐长舒口气。
“九点整,该回去了,我开车送你们,正好我也要回医院值夜班。”
陆宴是掐着时间点来的。
红姐闻着他身上一股杂乱的香水味道,很是嫌弃的捂住口鼻:
“还是算了吧,我们有手有脚,能自己回去。”
她可是都看见了的。
陆宴起码被十几个富家千金围成一圈,就他身上那套衣服,都被那些女人摸了个遍。
“见鬼,我这是又被嫌弃了?”
陆宴看向里面坐着的沈清墨,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免洗的酒精喷雾来,表示:
“我好歹也是个有洁癖的医生,我天天被你一个当保姆的嫌弃,我这脸面往哪儿搁?”
说完喷一喷。
还问红姐:
“你要不要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