蕊黄出关,蕊金却开始忙碌。
首先要出手蕊黄给的诗词,还等着银钱购买一些八宝葫芦作坊需要的材料,刻不容缓。
当然,在这之前,蕊金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新吃食。
玉米!
黄金灿灿的,煮熟之后就能吃,还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儿,味道非常不错。
至于粗粮的缺点,在这个时代根本不算事儿。
能果脯就是好东西,哪还有挑三拣四的余地。
储藏方面也没问题,只要晒干之后别受潮,根本没有坏的时候。
而且根据蕊黄的描述,玉米还有很多别的用途,比如酿酒,酿醋等等。
蕊金敢肯定,只要把这个玉米报上去,能获得好处绝对比三百年前那位发现地瓜的要多很多。
“哎!”
想到当时他提议蕊黄把玉米报上去,蕊黄只说了一句‘还不到时候’,就轻叹一声。
如果是刚来大李庄之时,蕊金说啥也的让蕊黄上报。
但自从发现蕊黄是那首让人叹服的词的作者之后,他的想法就发生了变化。
“蕊公子,您可来了,我这就去禀告我家公子。”
正在此时,一个声音打断蕊金的思路。
抬头一看,已经走到一处院落门口。
说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姬宝的一个随从,恰巧要出去,这才在门口遇上。
“嗯,劳烦小哥了。”
蕊金轻松点头,开口说道。
虽然话语客气,但那种淡漠的气质,不带丁点儿烟火气。
如果蕊黄在这里,一定惊奇蕊金这大变活人。
那个随从倒是一点儿都不介意蕊金的态度,一溜烟跑了。
这位蕊公子他不是第一次见面,每次都这个样子,自家公子还不是礼遇有加!
而且他能看出来,自家公子对这位蕊公子相当看中,可见其真才实学。
有本事的人有傲气或者特殊的癖好,那才正常。
随从离开不长时间,姬宝就走了出来,人还未到,笑声先到。
“哈哈哈……蕊兄终于回来了。
上次离别,一走就是好几天,为兄可想念的紧,每天不和蕊兄谈论一番,总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说着,姬宝就拉着蕊金往里走:“走走走,里面有不少好友,正要边吃边谈论一番,蕊兄正好赶上了,倒是能让这次座谈更加精彩。”
果然,等走进院中,有二十多人围坐在一起,这些人最少都是秀才,其中还有两位举人老爷,正在一起谈天说地。
见到蕊金和姬宝进来,都起身拱手。
“蕊兄!”
“哈哈……咱们来得早,不如蕊兄来的巧啊。”
“来来来,蕊兄快到我这里,我拜读那位写清平乐的前辈之词后略有所感,也添了一首,蕊兄快来看看如何。”
众人热情招待,可见蕊金的受欢迎程度。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
蕊金今年只有十八岁,论学问,不差在场任何人,论气度,直追姬宝这个翰林家的嫡出公子哥儿。
这种人,以后肯定是人中龙凤,前途不可限量。
现在不赶紧较好,等以后人家发达了,再想好好结交,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感情方面也会略有不如。
况且姬宝对蕊金的看中,大家都看在眼里,容不得他们这些人不重视。
一时间,简单的座谈会又热络了不少。
不过大家谈的最多的,还是和哪位写清平乐的前辈有关。
只是蕊金坐在哪里,听着众人谈论那位高人前辈,心中泛起五味杂陈。
张了张嘴,终于下定决心,朗声道:“那位前辈有个号,名叫清墨绣荷。”
一句话落下,嘈杂的院落立马安静下来,落针可闻,齐齐看向蕊金。
不知道过了多久,姬宝终于打破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