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眼眶红红的,眼里都是感激,“同志,你别说了,是我不好,我不应该冒昧……”
“你既然知道冒昧,为什么还要问,哦,你晕车,我就得让你,我缺点钱,你能借点给我吗,都是革命同志,你不会不借吧。”
傅雪一口气说完,偏过头,看着那个护花使者,“还有你,说的这么义正言辞的,你怎么不让让,狗都知道谦让,你懂吗?狗嘴吃多了才会喷粪,你呢,人话都不说了,你这是不打算装了。”
一番话,炮语连珠的,说的人目不暇接的。
男同志哪里受过这样的羞辱,一张白静斯文的脸涨的通红,“我只是……我只是……”
“只是什么?你只是不会用脑子,饭吃多了把你脑袋崩傻了,自己就那点斤两,还学别人出头,孽障做多了也不怕脚底流脓。”
傅雪抱着手臂,冷眼看着人。
男同志恼羞成怒的,伸出手就想打傅雪。
傅雪眼光一冷,刚想出手,被一道温润的声音打断。
“这位同志,你要觉得合适,我可以和你换。”
穿着一身白衣黑裤的男人,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模样很是斯文,对着傅雪礼貌一笑。
前世什么美男子没见过,傅雪不为所动。
林欢欢看到男人,脸蛋羞红,说话都结巴了,“我…不用了,谢谢…同志,不知怎么称呼。”
这男人,她一上车就注意到了,还纠结怎么认识呢,这就送上门了?
她决不能让他被这小娘皮抢走。
傅雪仔细看了过去,见到一身标志性的白衬衫时,想到什么,秀眉一挑。
好家伙,这不会就是书里傅小婉的舔狗二号沈卿宁吧?
红三代背景,父亲从政,母亲军医,家里几个哥哥都有工作,他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了。
回城途中遇到了傅小婉,对她一见钟情,干了不少疯狂的事。
差点干掉了身为最终舔狗的乡下糙汉,成为正主呢,这一位,倒是有些手段的。
只是现在傅小婉没来,这剧情没法发展了。
“不用客气,叫我沈同志就行。”沈卿宁的态度算不上热络。
可惜有些人看不懂,兴奋的不行,“沈同志,我叫林欢欢。”
哟,林欢欢?
这不是书里傅小婉的死对头吗?
要知道,林欢欢这拿得可是恶毒女配剧本。
林欢欢任性娇纵,家里有势,就因为和傅小婉抢男人,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自己被卖给老寡夫当后娘,被家暴打死。
好像自从正女主死后,剧情线走歪,和傅小婉作对的所有人都不得好死。
那个女人,有点邪门在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