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
“什么法子!”
门从里面拉开,
一夜未眠的沈不归,怀里抱着饭团,眼睛通红地站在门内。
“公子!有人飞镖传书,扎在柱子上!”
焦急的叶桃桃还没发现公子异常,举着手里匿名信说道。
“我看!”
沈不归一把夺过来,“中此毒者,十个时辰内必然归天。
若想要鸠羽解药,拿千年蚕丝玉佩来聚宝斋来换,过期不候!”
沈不归小声念完,就像在黑暗中,看见了太阳,眼前一亮,嘴里开始反复叨念叨着,“对!聚宝斋!聚宝斋有解药!聚宝斋在哪里?”
“你怎么忘了,聚宝斋就是东市场古玩街那家,能当活人!”
“对,有点印象……”沈不归脑子里乱哄哄的。
“公子,你怎么了?”叶桃桃这才发现沈不归神色异常。
还以为是饭团已经死掉,他伤心过度所致。
叶桃桃瞬间眼圈通红,忙安慰道:“公子,饭团……呜呜呜……”
她更伤心,哪里是安慰人。
沈不归却压根不理泪如雨下的叶桃桃。
转身拿了玉佩,一把推开她。
“解药!换解药!”
沈不归披头散发,一边念叨,赤脚就往外冲去。
“公子!鞋!”
悲痛中的叶桃桃瞬间凌乱,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呼一声
“邢铁,快拦住公子!他好像是失心疯!”
一大早,青龙大道上,出现了一道光景。
一个身穿着牙白色宽大锦袍的年轻男子,怀里抱着一只银色猫,嘴里喊着解药,像疯子一样,赤脚在前面奔跑。
后面,邢铁早和侍卫家奴一行人在后面追。
关键是,沈不归今天跑得异常快,追都追不上。
“公子!”
“大人,鞋,穿上鞋子再跑,等等小的!”
沈不归充耳不闻,脸色红光满面,大脚片子啪啪踏着青石板街面,好像在奔向某个救赎一般。
疯癫的沈不归,让满街百姓跌破眼镜。
沈不归这个人你可以说他罔顾国法,陷害忠良,杀人如麻,大奸大恶。
但有一点百姓们不想承认。
沈不归是大庸妥妥的颜值担当,什么时候见,都是尊贵儒雅,举止有度,大家风范。
众百姓,何曾见过他这副衣冠不整满街狂奔。
沈不归的绯闻迅速传遍全鸿洲城,
“哎哎……大姑娘小媳妇儿,可别往那边走了,大奸臣沈不归疯了,光着身子在街上乱跑!
“好么,原来是衣冠禽兽,好歹披张皮,如今只剩下禽兽了!”
“什么?沈侍郎疯了?那可太好了!”
“救济黎民百姓的粮食钱财都克扣,什么玩意儿!
他在哪儿?我给弄点钉子石头扔地上,扎不死他!”
“怎么疯的?”
“谁知道呢,听说还抱着个女人,哭喊!你说咋疯的?作呗!”
周围一阵唏嘘之音,这信息量太大了。
干脆啥也别说,看热闹去吧!
“等等我,家里有点烂菜叶子,我带上!”
“我家里倒是腌一罐子臭鸡蛋,有点不舍得!”
“哎呀,打倒大奸臣,他府上的钱,给老百姓一分,你服役的儿子就回了。
好日子等着咱们,有啥舍不得,带上!”
不得不说,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创作能力也是非凡的。
一时间,一传十十传百,好事者纷纷往长青大街上涌。
而对此毫无所知的沈不归,却遇到了麻烦。
他被一群和尚拦住去路,围在中间。
沈不归将饭团紧护在怀里,尽管心急,身体内似被无名力量冲撞,但他并没发作,只是不明所以地环顾四周,清一色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