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甩出去,他就快速翻了个身,将掉落的镰刀再度握在手中。
拿到镰刀也不敢耽搁,迅速跑向两头豺狗,一刀一刀砍下去。
砍了十来分钟,确保它们已经死透了,陆承斯才停了下来。
“呼……呼……”
他粗沉的喘息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回响,呆呆地看着眼前黑乎乎的两团,迟来的劫后余生的感觉将他席卷。
刚才对付这两个家伙已经用了他太多力气,此刻他只想躺下来。
可是他不知道这两头豺狗是不是还有同伴,万一一会儿来了更多的豺狗,那他是再也没力气跟它们斗了。
用镰刀撑着地,挣扎着爬起来。
跌跌撞撞地来到陷阱边,再也不敢耽误,快速将鹿弄出来,用身上带着的绳子捆了捆,就扛着下了山。
刚才没发现,一路上扛着鹿,他才感受到背颈相连的地方有些刺痛感,不知是不是刮到了什么树枝。
矮鹿有些肥硕,他已经确定至少有个一百来斤。
终于扛着矮鹿下了山,他也不敢将鹿留在家里。
这么个大家伙要是被发现了,可是要上交的。
他能不能给他对象买自行车可就靠这头鹿了,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因此就算再累,再没力气,他还是将鹿放在背篓里背着,悄悄摸摸往城里赶。
也不知道背上的伤口是不是有点深,路上背着鹿,陆承斯都疼得不停蹙着眉。
在接近十点时,他终于背着矮鹿进了黑市。
“砰”地一声将背篓放下,他把背篓里捆着的鹿抱了出来。
等着人买的空挡,他才擦了擦汗,一屁股坐在鹿旁边,终于可以舒舒服服地喘口气儿了。
抬手摸了摸肩背,感觉有些湿润粘稠,他一愣,把手放在眼前看了看,手上沾了些血。
叹了口气,他也没在意,当务之急是把鹿给卖了。
这么一只大家伙,黑市里大部分的人都忍不住盯着看。
可是没人能吃下它,毕竟鹿这个东西比猪肉贵多了,这可是好东西!
见迟迟没人问,陆承斯有些着急了,不会卖不出去吧?
陆承斯一来,李闻就发现他了,原本他还有些开心,开心可以买到好吃的卤肉,谁知竟然没有卖卤肉。
他顿时觉得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