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睁开眼,看着熟悉的房间,她笑着说:“咱们到了啊?”
陆承斯点点头,“嗯,你睡吧,明天就不去了,后天就要开始秋收了,你受不住。”
洛音在枕头上蹭了蹭,“好。”
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陆承斯说:“那我先回去了,你乖乖睡觉。”
洛音点点头,“嗯,你也早点睡。”
陆承斯摸摸她的头,“知道了。”
回到家,陆承斯脑海里都是洛音盯着自行车看得入迷的模样。
自行车要将近两百块钱。
两百块钱啊……
除了钱,还得要票。
上次存的那将近一百块他都放在洛音那里,如今想要给她自行车就要再想想办法。
马上就秋收了,只有晚上有时间。
可是每天往城里跑,她肯定会怀疑的。
陆承斯想了许久,有了决定。
他曾经去山里猎过兔子,有两回还碰见了野猪和矮鹿。
虽然需要运气,可是他好歹遇到过,以后下了工也可以上山去蹲守。
如果运气好,可能一只矮鹿就能赚个一百。
想好后,他也不急着睡觉了,立刻开始准备工具,猎兔子或者野鸡的工具和猎野猪和矮鹿的工具可不一样。
大东西很靠运气,可每天都去,兔子和野鸡之类的小东西怎么着也得弄个几只。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背着工具上了山。
翻过两座山,在山间观察了一番,他才开始布置陷阱。
到了八点才从山里下来。
第二天,分了秋收任务。
每人每天定额掰玉米,陆承斯每天掰完自己的玉米,就又去给洛音帮忙。
以至于每天其他知青都还在玉米地里哼哧哼哧掰玉米,洛音早就已经可以休息了。
每天结束得早,陆承斯又去帮林奶奶的忙。
等一切都结束,吃了饭,也才差不多七点。
为了不引起洛音怀疑,每天陆承斯都会和她呆许久。
至少八点过后,他才会回去。
布置了陷阱,每天陆承斯都要一大早爬起来去看看。
一连看了三天都没有任何收获。
他渐渐有些失望了。
不过,好在到了第五天时,猎到了两只野兔。
仅仅两只野兔卖不了太多钱,于是陆承斯就把兔子给喂在他家里,想等着攒一攒再去。
一直过了十几天,洛音都没发现,中途,凑齐五只兔子时,他去了一趟城里。
野兔身上好歹还有些肉,价格比猪肉便宜,卖起来还算顺利。
到了最后,五只野兔一共卖了八块钱。
虽然这钱距离买自行车的两百块钱比起来实在是少得可怜,可陆承斯却很高兴,能赚点儿是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