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佩芸并不知道,她刚爱上的人已经陷入一场阴谋之中;
更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对王随兵的好奇所造成的。
而她此刻有她自己的烦恼。
在昨晚明确并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后,她心中的疑惑也清晰了,所有的思绪都归为了一个点,那就是她爱上了王随兵。
只是,面对自己的这份爱意,她二十七年来第一次出现了不自信。
因为王随兵与现实差别太大,与她所见过的男人差别太大,而与她自己的距离也太远。
所以,在确定自己爱上了王随兵后,她反而不敢去看守所面对王随兵,她不知道如何开口,不知道如何表达。
她很清楚,自己还达不到王随兵的那种高度,她没有和王随兵站在一起的自信。
所以,她有些忧虑,她还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表述方式,同时,也没有接受失败的心理准备。
又到了下班的时间,她埋着头,脸上挂着愁容向单位停车场走去,也没有和同事打招呼。
“佩芸!”
一个清亮的声音将吴佩芸吓了一跳。
吴佩芸抬头一看,一个短发高挑的女子正在对她微笑。
女子和她年龄相仿,身材高瘦,皮肤小麦色,眼睛很大而且很有灵性,右脸颊有一个酒窝,涂着鲜红色的唇彩,穿着白色的衬衫、到处是洞的牛仔裤,还有一双牛仔靴,领口挂着五颜六色的挂坠,一看就是那种热情奔放型的美女。
吴佩芸看到眼前的女子后,脸上的愁容瞬间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兴奋。
她快步跑过去,抱着高瘦女子的肩欢快的道:“小倩?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先抱一个。”
二人抱了好久才分开,朱小倩笑着道:“没想到吧。”
吴佩芸道:“太惊喜了,你这么一年多都去干嘛啦?”
朱小倩笑着道:“先找个地方吃饭,边吃边聊。”
吴佩芸点点头:“嗯,想吃什么?”
朱小倩道:“火锅呀,可馋死我了,一年多没吃到正宗的火锅了。”
吴佩芸笑了笑:“行,走吧,我去开车。”
朱小倩拉着吴佩芸:“不用,我开车回来的,你在这上班,车停这方便点。”
随后,朱小倩转身指了指前方。
那是一辆枣红色的吉普牧马人,轮毂的尺寸改得非常大,避震器也改得非常粗,车头加装了巨大的保险杠,上面还装了一排大灯,就连车顶上也装了四个硕大的探照灯,酷得不行。
“哇,太帅了,这是你的车?”吴佩芸盯着朱小倩,惊讶得问道。
朱小倩得意道:“走吧小淑女,姐姐带你去吃饭。”
二人哈哈一笑,像两个孩子一样往牧马人跑去。
小倩全名朱小倩,墨城人,是吴佩芸的大学法律系的同班,也是吴佩芸仅有的闺蜜,比吴佩芸小一岁。
朱小倩的性格豪放直爽,其实并不太适合学法律,但就在她读高中的时候父亲因为走私而被捕,被判二十年。
因为从小被父亲溺爱,当时还不太懂事的她决定自己学法律为父亲打官司,于是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上了法律系。
直到大二的时候,自己思想成熟了,也知道父亲的案子不可能重审,而父亲在牢里也积极表现争取减刑,加上发现她自己实在不是学法律的料,所以到最后只混了个文凭。
毕业后朱小倩在律师事务所打了两年工,但因为性格太直又对法律不太精通,一直没混进这个圈子。
直到某天因为工作的事和同事吵架,一怒之下将对方踹了几脚,被开除了。
之后朱小倩就离开了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