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随兵沉默了一会,才道:“亲情是每个人都无法放下的,是每个人一出生就种下的因,没有人能从石头里蹦出来,接受亲情就是人人必须要承受的果。
所以我在面对天琦遗愿的问题上,做了一个父亲该做的。
如果面对天琦的遗愿,我告诉他我不想或不能为他做这件事,那我就真的不是个东西了。
但是,虽然我事先并不想,可因为事情的紧急变化,我确实又做了违背法律的事情。
所以我选择了承受我该承受的,既然心中无法平衡,那就把该做的全部做了,包括给张小姐酬劳和自首,这并不冲突。”
吴佩芸听后有点冷笑道:“你用犯罪满足你当父亲的责任,你不觉得这个逻辑本身就是错误的吗?”
王随兵看着她:“我当然觉得,所以我才在这里和你对话。”
“你……”
吴佩芸感觉被呛了一口,她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人,有自己的一套行事逻辑,又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
看着身上的制服,她立刻告诫自己,要理性,只需要客观了解事实。
“你的意思是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了,也要把可能发生的后果都承担了。”吴佩芸压住个人情绪,又道:
“这算是你对那句‘做了自己想做的,就得受自己该受的’回答,那如果是涉及到更严重的罪名呢?
或者你某天真的伤害到别人或社会呢?你的这种做法,恐怕无法承担其后果吧。”
王随兵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表情,他笑了笑:
“你的假设有可能发生,人在面对这种选择的时候心中有一杆秤,秤的一端是法律、道德、后果以及承受能力等客观条件,另一端则是人心。
再健全的法律也只是一种工具,在法律的背后还是需要道德和信仰的制约。
但这个问题我目前给不了你答案,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今天以后的我会不会变成一个杀人放火的混蛋。”
这是一个反驳不了的回答,或许是自己的提问有误,吴佩芸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她再问道:
“你不是一个负担不起律师费的人,为什么放弃请律师?”
王随兵道:“这件案子不复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再加上我没有对张小姐造成伤害,以及我投案自首,量刑一般来说是三到六个月的拘役。
我请了律师无非是将刑期缩短到三个月左右或以内,我没有工作也暂时不想工作,也没有家人要照顾,对于我的情况来说,三个月和六个月没有区别,在家里待着还是在牢里待着,对我也没有区别,就别贪那份儿心了。”
天哪,这个人的脑子真的有问题吧?
吴佩芸真的是看不懂他了。
思维方式完全异于常人,但说的话又都能逻辑自洽,可又和正常人有很大的区别。
她继续问道:“没有人愿意在牢里多待一天,再良心发现的人也不会主动让自己多坐牢,至少我没有见过,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王随兵换了个姿势,背靠在椅子上,好像在思考,但几秒钟后,他却说: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要说清楚可能会花很多天的时间,而且有可能你越听越糊涂,我选择不回答,至少眼前的事实已经满足定案的标准了。”
提审进行了一个小时,吴佩芸有疑问的三个问题王随兵都一一回答,但看似有了答案,却好像又没有答案,至少不是常人能理解的答案。
这让吴佩芸脑子里的疑问更多了,案子看似清晰了,可王随兵这个人却成了她脑子里的巨大问号。
王随兵因为儿子的遗愿而触犯了法律,虽然是为了尽父亲的责任,但法不容情。
而他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选择自首,这完全符合他自己说的“做了自己想做的,就得受自己该受的。”
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