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过鉴定。鉴定结论,二被告也是认可的。案件已经启动过一次司法鉴定程序了,没有法律上说得过去的理由,去重新鉴定。”
“陈法官,这件事我知道。我们申请的不是重新鉴定,而一份新的鉴定。”
“新的鉴定?”陈小瑕拿起手中的鉴定申请书仔细地看起来。
“这份鉴定是针对张汉新的伤情。本案现有的鉴定是三年之前的鉴定,反映的是张汉三年前的伤情。这个鉴定如果在三年以前使用,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问题,伤情并不是一个固态的存在。”
“在这三年中,张汉的伤情有了新的发展。鉴定申请书后附有新的伤情的诊断书。根据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诊断,张汉的视图较三年前有明显的下降,基本丧失视力。同时增加了尿失禁、头痛等新的伤情发展。”
“根据诊断书内容可以证明,张汉新的伤情系三年前交通肇事导致的颅脑损伤的伤情发展。故属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后果。鉴于张汉的伤情有了新的变化,原有鉴定已经不满足案件确认张汉伤情的需要。故申请对张汉现时伤情进行鉴定。本鉴定不是原鉴定的重新鉴定,与原鉴定的事实基础也有明显的不同,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鉴定。”韩光明对于陈小瑕的提问早有准备。
“虽然本案的情况在全国比较罕见。但我还是找到一份情况相近的案例。这个案例的资料也附在鉴定申请书后面,供陈法官参考。”
“嗯。”听到有类似的案例,陈小瑕直接翻到了案例资料看了起来。
这个案例内容还是非常复杂的。全部看完也需要消耗一定时间。可是陈小瑕不需要全部看完,她只要看一下主要案情,再就是看一下最关心的伤情发展后司法处理。
这个案例中法院就是依据新的伤情组织作出新的鉴定。法院认为当事人的伤情,也是案件需要确认的事实之一。当鉴定因为时间原因,不能反映现时伤情,当然需要对新的伤情进行鉴定。
法院判决需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在当事人的伤情上,法院作出的判决不能与现实情况相违背,这是判决合法的重要要求之一。最终法院在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组织鉴定,以新的鉴定结论判决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