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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折磨(2 / 2)

兄弟,不会在午夜梦回时,被别人的窃窃私语惹得羞臊而失眠。

我即便被收买了,至少在有打算有心事被收买了,却也要待价而沽,做出一副誓死反抗、抵死不从的样子,这样以后肯定会有有识之士说我是“真英雄、真豪杰,当敬之”,从而给我一个高高的位置和相当丰厚的回报。吕氏到底是被董胖子收买了,被人用一匹马收买了,当天下人回首这件小事时,只会有人说他吕布助纣为虐,为了区区一匹马就背叛了自己的阵营,背叛了名义上的义父,背叛了曾经的自己。

说到底,他不过是为了一个更好的前程,为了更加赏识自己的人——士为知己者死,这本也无可厚非。奈何天下人都是手持着正义的笔去描写别人身上的黑,从来不肯秉持着客官的第三者角度来平叛,任何一件事情大概或有这些那些的偏见在其中。

嗯,我也有,只是我即便卖了自己,也不会是把自己的义父给……,这不是我的性格,即便是大家一拍两散,因为一点夙愿,平日积攒的不满和怨言,在最后分道扬镳时,是应该一笑泯恩仇的。虽然我事后还是会嘲笑、抱怨甚至是拔高自己诋毁之前的某个同事、领导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但至少离别时,是完全没必要一拍两散的,这是成年人最起码的体面。

我嘴上说的大义凛然的,行为上却比谁都要浅薄,无外乎一个“真香”。

就像此时,我堂堂一个中山靖王之后,汉室宗亲,却来给人牵马坠蹬,当保镖兼司机,而且是免费的义工,这上哪说理去?而且还是我主动提出来,给人家白……

咳咳,要不是看着那姑娘实在是倾国倾城,我才不会做这么自降身份的事情。我所图的不过是温柔乡,抱得美人归,仅此而已。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好女怕缠郎,好妞怕流氓。

没错,北流氓山中,月光之下,泉水之间,那个肤白貌美的女子,便是我身后车厢中的女子。

还是当朝司徒王允王大人的家人。

注意,这里的“家人”是重点,圈起来,要考的。

因为,我后来才发现,我喜欢的白月光,我心心念念的纯洁姑娘,居然是王老头的侍妾。

只不过,当时我的心思不在此处,而是有了更重要的事情计较——董胖子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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