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对着他们就是又打又骂的,还狠狠地踹了他们一顿,然后故意暗示给他们我们和董胖子是一伙的,你们要好好照顾他,不然我们还会回来救他的。
这样就在董胖子狠毒的目光中,我们对着他们欢送,告别,挥手……
“大哥,这种人就该直接杀了,留他何用?”三儿恨恨的说。
“是啊,大哥,这种人傲慢无礼,他日定会为祸一方,就该尽早除掉为宜。”二毛也说。
“无妨,不会放虎归山的,顶多是放头猪回山,而且他早晚会被认识的而且还很熟悉的鬣狗吃掉,并且猪骨头都不会剩一点的。”我安慰两位义弟。
董胖子刚刚的表现确实是犯了众怒,连我都恨不得踹死他,不过想想我们几个毕竟是平头老百姓,董胖子好歹也是个朝廷命官,就算对我们无礼一点,我们也断不能杀了他泄愤的。否则这种事情传出去我们就会被归为黄巾贼一伙了,这与我本来的初衷是绝不相符的,毕竟为了能够在以后的仕途上顺利升职加薪,当时总经理,出任CEO赢取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我绝不能跟黄巾贼混为一谈同流合污。
但是这种道理我能够跟二位义弟讲么?而且当时我并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而是被刚刚董胖子的话深深地打击到了。
没错,我是个白身,是个平头老百姓,不,我比普通的老百姓还要更贱——我只是个每天能够糊口的小鞋贩子而已,是这个社会最低等的职业。
就因为我用双手挣钱养活自己,但是救了人后却被狠狠地侮辱打压嘲笑讽刺,而我只能无动于衷打肿脸充胖子的默认,还要强颜欢笑并找些什么有的没的来给自己的脸上贴金……
呵呵,这个社会,我真是烦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