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再抹上点大宝SOD蜜梳一个流行的三七分——相反,三兄弟虽然职业不同,手艺不同,但是发型倒是十成十的一模一样——那长期营养不良的暗黑枯黄的“杂毛”因为睡觉压在枕头上的偏执,从某一个角度上来欣赏倒也是一种另类美。尤其是长期未清洁的头油使得头发完全不用定型就跟抹了发胶一样的效果。有心人曾说机缘巧合看见西北风肆虐的时候愣是没有吹散三兄的头发。
大哥杀活猪张角,二哥宰死马张宝,三弟特好吃张梁,因为家穷再加上实在是缺少欣赏勇气的女性,所以有好事者共称之为“杀马特光棍三人组”。
话说有一天,发生了一件怪事。
记得那时,风很轻,吹着我的秀发不停地飘动着;云很白,纯洁的就像我的心灵一般;天很蓝,就好像隔壁王三哥家的水蓝色床单一样好看;我很困,都是因为昨晚老三又把我得脚拿去啃了一宿,害我以为自己变成了一只猪蹄。(——摘自张角晚年文学巨著《从杀猪手到艺术大师的蜕变》中对于当时的描写。)。
以下暂用张角第一人称叙事,皆因本段摘自张角的晚年另一本励志文学巨著:《天才都是时刻准备着的——我是如何把握住每一个机会》。
因为我昨晚睡得很不好,总以为自己要被吃掉了,然后蓄力,终于在我的奋起反抗之下,一脚踢开了那个不长眼的食客——现实中的情况就是我把老三踢到了炕沿儿上,结果老三撞飞了本来就睡在炕沿儿上的老二,老二匆忙之中(也可能是本能反应、也可能是在梦游)一把拽住了炕沿儿——于是乎,这两个就统统的睡到了地板上。留下我一个人独占鳌头,那感觉,真叫一个酸爽。
不过后果就是,老二老三睡了一宿地板感冒了,我也没找到我的被子同样感冒了。所以我现在没有什么力气杀猪,但是又不能不杀,因为我是一个讲诚信的杀猪手——我为我的职业感到骄傲。
我没睡好就没有精神,感冒了就没有力气——没精神没力气的结果就是——当我一刀攮进猪脖子之后,猪宝宝奋起反抗,挣脱了身上的绳索,扬长而去。临走之前,不忘在我的身上蹭了一下,我觉得那个动作完全像老三蹲茅坑拉完大便时候的收尾式。
就这样,我追出去了。一定要寻回我的猪宝宝,更重要的是我要在它成功减肥之前杀掉它,不然就亏本了。
这一追就是二里多地啊,给我累得都快嗝儿屁了。好险差点没追上,正指着那猪骂骂咧咧的时候,突然一道白光闪过,一个神仙从天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