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不就是肘么?谁不会呢!”
王治郅背身顶住科尔曼,但力量上的绝对差距使得他无法像科尔曼那样通过发力直接获得出手空间,不得不以肩膀为支点,配合脚步,迅敏转身!
“啪!”科尔曼凶狠出手拍球,直接将王治郅的球打掉,“肘呢?你在跳芭蕾么?就这么软绵绵的进攻也想在我面前进球么?”
“你这不是打手么?”王治郅的右手火辣辣的疼。
“你就会喋喋不休的要犯规么!”科尔曼再次发球,“再来!”
王治郅再次背身抵住科尔曼,科尔曼比刚才贴的更紧了,无论怎么移动,科尔曼的重心始终随其而动。
“支肘!你肘部不知道顶起来么!白长的?架起来,再配合脚步转身……不要怕,抡起来!你不用收,大胆轮,别怕打到我!”
在如此鼓励之下,王治郅也不再犹豫,毫不保留的高架肘部,转身!
呼啸而来的肘部从科尔曼眼前砸过!
科尔曼竟然眼睛都未眨一下,张开手准备封盖!
转身后的第二次对抗随即而至,王治郅顶肘架开,上步!
攻筐!
科尔曼再次凶狠切球,这次手直接切在王治郅小臂之上!
“靠!”王治郅吃痛,球被切脱手!
如果说第一次打手,还可以拿所谓的“球手一体原则”勉强敷衍。
但这第二次打手,整个连球都没碰到,纯粹打在小臂之上,如此犯规,裁判哪怕是瞎子也得吹啊!
科尔曼笑着摊手,“是啊,是犯规,那能怎么样呢!一个球员有六次犯规机会呢!”
“告诉你,对于我们内线球员来说,如果一场比赛,你在终场前犯规少于4次,那就是对球队的犯罪!”
“内线球员的第一回合较量,你就要向对方证明你不是一个软蛋!你就要告诉他今晚要进行一场男人的战斗!”
王治郅沉默不语,这显然和他之前学到的篮球观念大不相同。
“来!继续!这次换我来攻!我希望你的犯规可以凶狠些,不然我可保证不了你不会去医院!”
科尔曼满脸兴奋地看着王治郅。
这次在防守中,王治郅的动作也逐渐凶狠起来……
“好!!动作再大些!小子,你第一回合不吓住他们,这场比赛遭罪的就是你!”
“对,你可以直接把我拽下来!怕什么,这一般就是普通犯规!第一次犯规不抓紧用了,留着有什么意义呢?”
……
科尔曼与王治郅与其说是在打篮球,不如说是在打拳击,招招到肉,十几个回合下来,二者不仅汗流浃背,身上更是紫青的瘀伤,抓痕连成一片。
尤其是对于黄种人的王治郅而言,黄色的皮肤绽着红黄混合的血痕,尤其刺眼。
而王治郅似乎也如同喝了酒的科尔曼一样,正变得愈发兴奋,身上的这些伤痛似乎不会带来任何痛感,或者可以说,正是这些痛感让他产生了新的蜕变。
“原来NBA内线是要这么打!”
王治郅心中暗自感叹道。
在CBA,王治郅拥有绝对天赋,无论对手用何种小动作,最终的结局永远只有被他轻松碾压。
因此,哪怕已经来到了NBA,无论是身体天赋还是技术水平,其在NBA都是不占优势的,但他仍然总是无法真正的矮下身子,用一个在刀口舔血的姿态来拼。
而科尔曼这个在NBA曾经拥有过绝对天赋的天之骄子,在被伤病彻底摧毁,自己天赋永远无法兑现时,他在NBA找到了另一条生存之道。
而这条道对王治郅而言可能比再进一步增进自己的技术更为关键。
在NBA,要么你有邓肯,奥尼尔那样的绝对统治力级别的天赋,要么你想在内线讨生活,就要先成为一名恶汉!
成为一名与你一交手,对手便会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