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的他和现在根本就是两个人似的。
“这怎么说来着……嘿嘿嘿……尊贵的客人快往里边请!”
周围那些人,也都马上反应过来,纷纷在同一时间改变了先前的态度。
“先生!我家的衣服全城最好,和您的气质太配了。”
“先生!我家的鞋子都是国外进口的。”
“先生!您饿不饿,我家拿手菜……”
在一片嘈杂声中,那人被簇拥着进了理发店。
还别说,这个精神小伙的手艺真不错。洗、剪、吹,全套下来,那人从蓬头垢面的叫花子,瞬间变成了一个年轻俊秀的帅小伙。只不过他的脸色很是苍白,眼圈发黑,就像是大病未愈一样。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出神,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随后便很大方的把那一块金子交给了精神小伙。
精神小伙彻底傻眼了。
他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会把整块金子全给自己。但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于是把金子放在了嘴里,用力咬了一下。
“真的!是真哒!”
看着金子上的牙印,精神小伙忍不住跳了起来。
这一下在场的所有人全都沸腾了。
他们挨个把这个出手大方的财主请到自己的店里,就像是对待祖宗一样。
没过多久,原来那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就变成了整个乐城最帅、最时髦人了。
同时,所有人也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年轻人的包袱瘪下去了一半,不过他却像是家里有着金山银山一样,丝毫不为所动。
他在众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这里,沿着笔直的大街向着城南走去。
乐城的历史十分悠久,千百年前修建在这荒芜的戈壁,也是为了拱卫边疆的军事需要。可现在时代不同了,除了四外的城墙还时断时续的保留着,城里早已高楼林立不复从前的模样。
年轻人走的很慢,目光在左右不断的扫过,一切都像是那么新鲜。
乐城不大,不多时他就从城北来到了城南。
此时已是深秋,枯黄的叶子落了一地。南城门由于种种原因早就被拆除了,一眼望去,道路连着无尽的戈壁和青灰色的天空连在一起,朦朦胧胧分不出界限。
他出神的望了一会儿,便转身拐进了一条幽深的巷道,因为他要去的地方就在前面。
巷子的两旁是高墙,窄窄的一束阳光照斜射进来正好打在他的脸上,使得他原本就苍白的脸显得更加透明。
突然,伴随着杂乱的脚步声,好几个彪形大汉堵在了巷口,也挡住了照射在年轻人脸上的光线,巷子里顿时暗了下来。
“呵呵!”
一阵干瘪的冷笑声响起。
“没想到吧!你一进城我就发现你了。胆子不小,你竟然敢来这里,看来你的手指是不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