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强烈的肢体冲突,一连被带落在地的兰花就有四盆,以尸体的远近距离作比较,分别是仙人指甲兰,火焰兰,石斛兰和文心兰。
我在了解基本讯息的时候,余光见服部平次一直蹲在犯罪现场附近,用手指在地上画来画去。明明周围都是人,他看起来就像是在集市里面没人理会他的黑不溜秋的小乞丐。我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去找你那个白鸟叔叔,跟他说我让你找他的。”
服部平次正色道:“我没有无聊,我也在破案,我在想445①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只有1要画个圆圈呢?”
我抱着手臂说道:“以你这种方法应该是要想到天荒地老了。”
“那你知道了?”服部平次十分不服气地问道。
“知不知道是两回事。”我问鉴定科去确定一件事,问出来就真相大白了,“你只是看数字,没有对现场进行联想,你要怎么知道1544是指的某种文字,还是加密密码,又或者是图形呢?也有可能是谐音?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误导其他人的呢?”
“我也有在想的,因为对方是英国人,所以有可能4451指的是字母ddea什么的,但是这没有任何指向性。”
他这个思路倒没有错,但是他可以想到第二天。
“也不一定数字是从左到右,也有可能从右到左。”
“1544?”
我见他有些茫然,说道:“你干脆去听听嫌疑人和犯人之间有什么争执吧?也许可以听到什么语言漏洞,找得到凶手。死亡信息只是帮忙指向凶手,但也不完全是决定性证据。”我用手拍拍他戴着棒球帽的脑袋。
服部平次听我说同意让他进去后,脸上表情都开朗了不少,但脚步还没有往外迈开,他就说道:“你不跟着一起去?”
“这是简单的案子,你们自己玩就好了。”我说完之后,朝着咖啡厅的老先生走了过去。
对方在我坐在对面之后,才停下自己翻页的动作,往我的方向看了一眼,淡淡地说道:“警官先生在这里坐着,不去查案吗?”说完之后,他又垂头看想自己手上的书。这次已经换了,是英国科幻小说大师H.G.威尔斯的《时间机器》。
我发现他都挺喜欢看老书的,《时间机器》是1895年首次出版的,昨天的《零伯爵》则是1986年。
“那边人多,不需要我帮忙。”
我朝着服务生要了一个杯子,咖啡馆提供的水是柠檬气泡水,不是柠檬口味的气泡水,而是泡着青柠的气泡水。好喝吗?一般,就比白开水要有点味道而已。
“你家护工去接受调查了,我来这陪陪你,免得你孤单寂寞无聊。”
老先生当即笑了一下,不是那种有笑出声的,他就是嘴角拉长,也没有刻意做出上扬的弧度,但是我看得出他在笑。这种显出温情的笑让他毫不费力,但笑意尽头是冷漠。
我喝着柠檬水,左腿搭在右腿上,踢着空气,说道:“英国作家写的书和美国作家写的书,你喜欢哪边的比较多?”
老先生反问道:“那你喜欢什么?”
废话文学开始。
“只要不是说教类的,我都喜欢。威尔斯,狄更斯,道格拉斯·亚当斯等等都喜欢自己往外输出自己的想法,有时候我不太喜欢他们的说法。”
“往往自以为懂很多的人都不喜欢被人教做事。”老先生靠坐在轮椅上,虽然他的视线与我持平,却有种俯视我的姿态。
“那看来你也喜欢说教。”
我看老先生梳着油光滑亮的大背头,虽然外貌看起来像已经是半只脚踏进了棺材里面,但是精神与理智依旧维持着自己该有的水准,外貌打理是最基本的精神风貌的体现,现在他都行将就木了,还能不忘保持体面,倒是一种本事。
老先生慢条斯理地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大部分的书为什么都没有教育人成为一个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