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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番外5(2 / 5)

但他也知道,对方迟早会跟他见面,说不定还会让他改国籍,改姓啊什么的,所以已经准备好了一系列慷慨激昂的说辞,以回绝万尼亚。

但事实上,俩人的见面跟轩昂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喜欢钢琴,看到好琴自然就喜欢弹一下,陈思雨在排舞,他在剧院里转悠,看到一间琴室里有好几架钢琴,而且一看其材质跟年龄就能看得出来是好琴,忍不住手馋,摸到一架象牙琴键的,忍不住就弹上了。

先试了一首《命运》,好琴跟差琴的区别,从琴键的手感到声音的醇厚,饱满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于是趁兴又弹了一首《悲怆奏鸣曲》,当一个热爱钢琴的乐者碰到好琴,那种兴奋感是无与伦比的。

他自己弹的沉醉,剧院里很多英格蓝人看到有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国人在弹琴,也觉得很惊讶,用路过的方式纷纷在礼貌的偷窥。

在这个年代,会弹钢琴的东方人,在西方是很让人震惊的嘛。

轩昂并不知道有人在围观自己,但突然,旁边又响起一阵琴曲,他整个人为之一震,它叫《月光小曲》,作曲家许如辉,发表于1936年,而那是胡茵在被判为土豪劣绅后,为防被批为靡靡主义,最后一张烧掉的黑胶片。

轩昂不知道在解放前胡茵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但从曲调中可以想象到,当她听着那样的音乐时,必定会穿着精致的旗袍,还会跟一个穿着西服的男人跳着慢四步。她会喝红酒,吃西餐,会讲英文,苏文,过着一种跟他属于阶级敌人的生活。

轩昂没有回头,但他猜得到,弹琴的人是万尼亚。

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在他的潜意识里,陈家祥爱胡茵,胡茵也爱他,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

而万尼亚,他比陈家祥年青,他还是健全的,因为曾经是军人,他通身有着一股普通男人没有的,儒雅与威严兼具的气质,是的,他看起来是一个比陈家祥更能让女人喜欢的男人。

这就更让轩昂生气了,他为了自己的父亲陈家祥而生气。

他也不甘服输,他弹起了《血色华章》,他誓要用声音盖过对方。

万尼亚也不跟他争,音乐弹的极为缓和,琴声极为缓和,弹完《月光小曲》,他又弹起了《凤凰于飞》,那也是一首战时歌曲,由陈昌寿作曲。

而这也是他妈小时候哄他睡觉时,总喜欢唱给轩昂听的。

万尼亚的琴声并不高,可他总叫轩昂想起胡茵,更可气的是,他弹的这些曲子总会扰乱轩昂的心,连弹错了几个琴键,轩昂忍不住了,砰砰几下,站起来说:“够啦,毛子先生,这间琴房我让你了,我走行了吧,我走了,再见!”

万尼亚在华国,在抗战期间做了很多年军事顾问,中文自然说的很好。

他也停了手,过了很久,说:“还有一首歌,是你母亲最喜欢的,也是她最后一次写信时送给我的,我把它送给你听,请你允许我弹奏完它,好吗?”

轩昂并不想听,因为胡茵是个资产阶级的大小姐,她喜欢的确实都是靡靡之乐,这跟轩昂从小受的教育是不相符的,虽然他是个黑.五类的后代,他也不信奉又红又专的就都是好人那一套,但他更信仰他的父亲陈家祥。

他就不可能喜欢靡靡主义。

基于这一点,他也不信他妈会喜欢这个老毛子。

他起身要走,万尼亚已经弹起曲子了。

而轩昂,走到门口时停了下来,那是他很熟悉的一段前奏,弹完之后,万尼亚唱了起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漫山遍野的大豆高梁,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我衰老的爹娘……”

其实轩昂并不了解胡茵那个人。

当他出生,胡茵的人生角色就只剩下了母亲这一个角色。

在他的记忆里,属于她的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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