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
“你真浪漫。”我假意赞美,“把你的蓝牙连上。”
“嗯?”
“我是指你的无线耳机。”我打开手机,在蓝牙那栏搜索配对设备。
T·D,连接。
我等了一会儿,确保提姆把翻出来的耳机戴上。我在录音文件里翻到最低,找到一条年份很久的录音。
我每换一部手机,这条录音都会被我传到新手机上。
点击播放。
我的病房里听不见声音,而歌声化作看不见摸不着的无线电波,落进另一个人的耳朵里。
我进入大学那年,下定决心不会继承老爹的工作。
我不想研究枪械的改造,不想琢磨打在哪个部位能最快让人失去战斗力。
普通人的生活平淡、乏味,我觉得很好。
在大学里我尝试了正常人会有的兴趣爱好。
老爹盯着我画出来的海鸥愣住,夸赞,“这架飞机画得真像!”
尝试进行文学创作,“蓝色的天上飘着白色的云。”
和街舞社的人一起跑去地下斗舞,因为打架斗殴和其他人蹲成一排接受教育。
唱歌是少有拿得出手的正常爱好,每次同事聚会我都唱歌,毕竟我不能给他们表演手劈啤酒瓶。
那条录音是我用大学时校园歌手大赛的比赛视频导出的音频。唱歌的人是大学时的我,一个莽撞的、青涩的大学生。
提姆和我都渴望着普通人的生活,不同的是他选择了需要他的位置,而我选择了我需要的生活。
他的勇气或许是我心动的原因之一。
我只是想把我的生活分给他,把我的安逸和快乐也分给他。和他分享我的过去,分享他没参与的时光。
横线上的圆点走到尽头,有人在病房外敲我的门。
我翻身下床去开门,“医生说过,不宜运动。”
“几步路不算运动。”提姆眨眨眼睛。
“那么,你有什么东西非要马上和我说不可?”我让开一步,方便这位借着养腿休假的可怜人拄着拐杖进来。
“刚才的歌,我学会唱了。”
提姆有些得意地笑了一下,没扶着拐杖的那只手自然而然牵住我,“我来唱给你听,再晚一会儿,我就要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