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战的高中时代。
今天提姆把我叫来的原因并不是让我帮他写小作文,而是想让我当他的口语陪练。我也是第一次帮助外国友人学习自己的母语,一上来难免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先硬着头皮让他开口和我说几句话听听水平。令我有点意外的是,提姆的中文说的真的很不错,抛开其他不说,至少关于日常方面的简单对话这类他是完全掌握了。尤其是发音方面,我没想到他的普通话说得这么好。如果满分是十分的话,我最多能给他打到九点五。
反观我,从小到大和朋友们聊天时多少都带点京腔,大量的儿化音和吞字属于常见情况,难得听到一板一眼的普通话从蓝眼睛的外国人嘴里说出来,比起惊讶更多的是感到新奇。
我们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刻钟的中文,期间我只给他纠正了屈指可数的几次发音问题。十五分钟的口语课就此结束,他重新把注意力挪回到小作文上。而我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本一块钱硬币那么厚的英文教材来,开始和语法咬牙切齿的较劲。
我的英文发音还不错,得益于自小到大成长环境的缘故。词汇量也算得上靠谱,可和这些相比起来,语法掌握就要弱上一等了。这样的问题在平时读书和口头交流看来还不明显,只不过一到需要写长篇大论的时刻来临,缺陷就跟着一并出现在我跟前了。
我埋下头去跟复杂的从句和时态打车轮战时,对面刷刷的笔声就一直都没停下。不知过了多久,写字声终于告一段落,我猛地一抬头,失神间还以为此刻我们正坐在图书馆里。
“你已经写完了吗?”我有点惊讶他的办事效率,余光晃到他的书页上,两页的空白已经被填的满满当当。他的英文写的有点潦草,是那种好看的潦草,中文字却端端正正的,两种不同的文字放在一块儿对比,看着竟然有点可爱。
“你呢?”他反问,表情看上去很愉快。
我低下头看了看勉强被填满的用来写例句的空白横格,怪腔怪调的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得到我的肯定之后,他伸出手,把手下的教材翻转过来,推到我面前,指了指刚才被填满的两页空白:“你愿意帮我检查一下吗?”
我有点诧异,第一反应是,他居然愿意把自己的家事写出来供人观赏。但转念一想,这也只是作业而已,大概算不上是什么真情实感罢了。
“当然。”这么想着,我也没有了窥探别人隐私的心虚感,点点头,大大方方的把教材接过来,开始公事公办。
高中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不错,作文也经常被印在例文册子里。那时候老师偶尔叫我帮忙为不太擅长写作的同学批改随堂练习,最简单的一二百字的那种。对此感到不耐烦的学生字迹总潦草的像是用扫帚沾沾墨水在上面扫了几下似的,上句不对下句是常有的事,每次看完我都头昏眼花。现在回想起来,他们多半也是故意为之。手上第一次收到如此工整认真的短文,我还感觉有点儿新鲜。
在我开始一字一句阅读提姆的大作的时候,他也没有闲着,把电脑重新打开,开始在上面敲敲打打,丝毫没有等待老师阅卷的紧张感。我认认真真读了两遍,没找出什么明显的错误来,通篇用词都很中规中矩,谨慎的让我觉得有点意外,但又意外的理所应当。
“说真的,我不觉得你需要家庭教师。”我重新把书还给他,“你学的已经够好了。”
“总可以更好。”他短暂的笑了一下,把书收了起来。
我忽然感到有点好奇,想知道他学习中文的前因后果。于是我也就这么问了。接收到问题的提姆顿了一下,随口回答道:“这样大概可以帮助布鲁斯更多。”
这是我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这个名字。
提到自己的养父的时候,提姆不叫他‘父亲’,而是直接称呼名字。他的语气很随意,但能听出说的是实话,并且说的非常轻松,没有半点儿逼迫和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