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序世界。
一、
逆序世界的规则和666宇宙的瑟维一样,开局就是地狱。
祂没有单独的身体,祂知晓自己的身份,祂甚至还没有给自己取个名字。
甚至祂的运气比666同位体还要糟糕,祂没有那个好运气看到平行世界的自己,也就是说,祂没办法通过薅同位体的羊毛趁机赚取活下去的印象值。
如果再没有办法,祂就会这样在无人发现的时候消失——祂必须有所行动,祂得做点什么。
规则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祂决定赌一把,将所有的印象值凝聚成唯一一个可以勉强创建出来的个体,祂甚至连人类个体都无法保证。
所以在感受到马甲虚弱即将消散的时候(印象值不够),祂毫不犹豫跳起来咬住了路过之人的胳膊——那是一个无辜的路人,甚至没有说一句脏话……哦,在被狼咬住的时候,他说了。
“f*ck!哪里来的野狗?!”男人毫不犹豫地甩开几乎要把他一块肉咬下来的灰黑生物。
幼崽被狠狠摔在墙壁上,然后毫不犹豫爬起来就像是饿了几天一般的饿狼一样,恶狠狠地盯着他——遭受了无妄之灾的男人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他似乎意识到这条狗不好惹,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而规则蜷缩在这具脆弱的身体之中,若有所思地看着增长的印象值。
祂没有赌错,愤怒,仇恨,恐惧——将会是他最好的养料。
人或许不会记得自己在路边随意喂的一只流浪猫,但是肯定会记住在路边咬了他一口的流浪狗。
只是……祂此刻的身躯太脆弱了。规则思考着,狼人的躯体自愈能力极强,但是自愈也是需要消耗印象值的,祂现在耗不起。所以确认没有什么致命伤之后,看不出本体是什么的幼崽一瘸一拐地离开这里——那是刚才被甩在墙壁上造成的。
祂得趁着那个男人对它(咬他的“狗”)还有印象和仇恨前,弄清楚自己在哪,他需要如何生存下去。
然后他就从路人口中,知晓了这座城市的名字。
她叫“哥谭”。
二、
祂依旧没有给自己取名字,因为在这个时候,名字毫无意义,在所有人眼中,祂只是一只流浪狗,甚至没有几个人认出祂的马甲是狼。
偶尔会有好心的路人会喂祂一点香肠或者硬邦邦的面包,规则来者不拒,祂从不会对自己的生存背景产生抱怨,一如当初,再如何糟糕的情况下,祂都会诞生,然后抓紧一切活下去。
在哥谭的生活增强了祂活下去的执念,祂没有浪费任何人对自己的厌恶和恐惧,此刻狼的皮毛肮脏混乱,像极了随处可见的流浪狗。
但是祂不能总是这么下去,祂得让人对自己更加印象深刻。越是趋同,就越难让人印象深刻。
流浪狗状态也不过是最开始的应急。就像是再厉害的股票操盘手,最开始也得有一笔打零工得到的初始资金。
祂可不想当一辈子无法交流、无法说话的动物。
哥谭这座城市的基调奠定了规则从未想过好的办法——在这个时候,规则甚至没有听说过蝙蝠侠,这个时代的网络也没有好到祂有机会接触去调查。
也正是因为如此,规则才没有一个绝对的目标让祂有机会碰瓷。
什么样的状态可以吸引人呢?规则甚至没有思考太久,祂太了解人类的恶念和想法了。
所以在发现有一伙人贩子的时候,祂毫不犹豫以流浪儿的姿态出现了——顶着狼耳狼尾的姿态。
听着耳边传来的带着口音的冒犯话语,规则的表情很冷淡,祂只是平静地计算着此刻增长的印象值,觉得自己哪怕什么都不做,这具马甲的外表就足够他养活自己好几天了。
只要祂还在这里,这群变丨态恋丨童人丨贩子都不会遗忘他,印象值虽然不多,但是勉强够用。
这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