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开水,后来差点都以为要养不活了,才勉强喝了点。
除了厌食外,傅锦鸳多数都是安静的。
用月嫂的话来说,安静的就跟个小姑娘似的,微微卷毛缘故,衬得脸蛋儿也软乎乎的,爱露出和父亲同款的清傲表情,还会斜眼看人。
这孩子,将来脾性估计要比他哥哥高不少。
稍微大一些,傅锦鸳就会冷笑了,嫌月嫂身上味道不好问,倒是喜欢傅青淮的。
这点上和小豌豆一样,被父亲抱在手臂上,就不哼唧唧的。
傅青淮除了忙生意外,多数时候都代替了月嫂的工作,白天他带孩子,晚上孩子也是跟他睡,倘若在书房忙碌到了凌晨之后,他安静回房,就会看到傅锦鸳百般无聊地躺在婴儿床上,睁着一双格外漂亮的大眼睛也不笑,早先姜浓就发现了,这孩子瞳孔是浅琥珀色的。
傅青淮解释,说傅家祖上是有这方面的眼睛基因。
参考他那远房侄儿傅容与,生了就是一双琥珀色眼睛,而傅锦鸳这叫返祖显现。
小豌豆兴奋地说:“弟弟的眼睛像琥珀珠子。”
姜浓又仔细观察了下,傅青淮的瞳孔颜色也很淡,不似她那般乌黑,可能孩子真是返祖了吧。
也因此,偶尔傅锦鸳被抱出去玩,大家一看小卷毛又是这眼睛,比一般小孩都要明亮,都自动认为他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姜浓倒是看不出来,偶尔拍一张傅锦鸳的照片发给远在江城的沈洐。
沈洐也问她:“我小外孙,确定不是女孩?”
还真不是。
傅锦鸳虽然漂亮的像个女孩,但是很有清傲的脾气,自幼不喜笑,不管怎么逗他,换来的就是一张板着的精致小脸蛋,看人的眼神冷淡,就连大人都得感到自惭形秽。
在私下,姜浓睡前熄灯时,忍不住问慵懒靠在一旁的男人:“三哥,你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吗?”
傅青淮这时候装傻了,微挑眉:“我小时候极好相处。”
姜浓不太信,她能感觉到傅锦鸳不仅模样随了父亲,就连脾气也完美继承了下来,全家能搞定这小孩的,竟然是粱澈这个大功臣。
起因是某天早上,姜浓睡迟了,在衣帽间换了一身长裙和西装外套,赶着去新闻台。
刚推开门去客厅,就看到粱澈在喂傅锦鸳喝奶。
小人儿就躺在摇摇椅上,被丝绒的薄毯裹着,有只小脚翘了出来,迎着日光,而粱澈就单膝跪在旁边,拿着奶瓶,摆出了一副奸臣在酒局上劝酒的架势:“呦,我们小傅总,再喝一口。”
傅锦鸳被灌了口,嘴巴吐着泡泡:“啊~”
“还能喝很多呢。”粱澈将奶瓶从他手里夺下,摇晃了两下,又递了过去:“您今天心情很好对不对,瞧着脸蛋笑的,来,小傅总完全有实力可以干了这一瓶。”
傅锦鸳被他甜言蜜语捧着,又喝,继续吐泡泡。
安静的客厅内。
尽是粱澈拍马屁的声音:
“小傅总请……”
“啊~”
“再喝两口嘛,喝尽兴一点……”
“啊啊~”
“不不不,您肯定还能喝啦,来,我敬小傅总一杯。”
姜浓白皙腕间搭着西装外套,就站在一旁,静静看着粱澈是怎么哄傅锦鸳喝下整瓶奶的。她出门时,心想完了,才这么小的年纪,官僚风气就这么重,将来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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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锦鸳快一岁的时候,也是姜浓和傅青淮最忙的阶段,那时沈洐的眼睛已经完全复明,特地千里迢迢来了趟泗城,将他和小豌豆一并接到沈家去养段时间。
沈洐说:“女儿我没带过一天,如今外孙都给我带吧。”
恰好小豌豆也喜欢外公,很愿意去沈家生活。
姜浓想了想,便把粱澈也派了过去,没有孩子在身边时刻牵绊着,她几乎是一门心思栽在了新闻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