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的时候,母亲就告诉他,棠州的那位叶小姐,因为病重要来京都养身体。
他只在乎这桩早被安排好的婚约,一心想的就是早日退婚,从未在意婚约之外的另一件事。
她来了之后,病情如何也不曾在自己面前透露过,只是偶尔会看到她脸色发白,又或突然晕倒。
但她总是不怎么表现出来,常常让人误以为她身体根本没问题,连自己对她病重这件事都仅仅是一个虚浮的概念。
可是今天,她亲口说着这句话,他才恍惚反应过来,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病重难愈,从而永远地离开。
叶琬没有注意到对面少年的情绪变化。
她只是在思考。
一个金尊玉贵的小少爷,十几岁的年纪就要经历丧偶。
没有感情还好,以后也不会多挂念。
若是有感情,这种情窦初开的年纪,突然丧妻,岂不是会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原著里他孤身一人,从青涩狂妄的少年成长到独当一面的宗主,身边除了家人没有任何牵挂,一生还算顺遂。
如今多了个丧妻的经历的话,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她还是得继续攻略,继续完成任务。
“骗你的。”叶琬笑道:“我才没那么容易死呢,你以后也别让我喝什么奇奇怪怪的药了。”
吃了药后,叶琬赶紧上床,夜里捂出一身热汗,第二日醒来就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精神许多。
她洗漱好,谢凌已经等在楼下。
客栈里没有早点,但因为谢凌要求,那老板便准备了一些白粥馒头。
叶琬正好没什么胃口,想吃点清淡的食物。
她捧着粥碗,坐在客栈大堂的桌子旁。
今日天气好,街上的人也多了些。
温热的粥碗捂热她的手心后,叶琬才捧起碗喝了一口。
谢凌始终盯着她。
叶琬被他看的很不舒服,有意逃避,于是随便找了个话题。
“你知道这里是哪儿了吗?”
谢凌眼神倨傲,对客栈老板招了招手,老板立刻巴巴地跑过来,与昨夜的态度截然相反。
叶琬不禁摇了摇头,小少爷又用他的“人格魅力”征服了一个狗腿子。
那老板恨不得在脸上刻着老奴来了四个字,接过谢凌手里的金子,宝贝地塞进口袋里。
他竖起大拇指,赞叹道:“这位公子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仪表堂堂,一表人才,比神仙还有神仙的气质,肯定是哪里的小仙君。”
叶琬震惊,他怎么比她还能扯,一句话居然能有这么多形容词。
在这种全是巴结奉承的环境下,难怪谢凌养成如此傲慢的性格。
“看您大半夜在镇子里晃悠,居然能安然无恙活到现在,修为定然不可小觑,昨晚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居然没看明白您的身份。”
他说的大半夜在镇子里晃悠,应该是谢凌出去找药的时候。
当时自己已经睡了一觉起来,那也就是说他找药找了好几个时辰。
这镇子人烟稀少,天还没黑路上就没人了,谁都能看出来不对劲,他昨夜出去,一定没少吃闭门羹。
这么高傲的一个人,眼睛里连个沙子都容不下,昨夜居然还能耐心地送药给她。
叶琬塞了一口馒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在心间蔓延。
这种事放在任何人身上都很合理,偏偏在谢凌身上很不对劲。
他什么时候是这种温柔细心的人了。
少年斜睨着眼,对老板的种种奉承表达出一股深深的不屑。
谢凌道:“从现在开始,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
“是是是,好好好。”
他单手撑着下巴,眉头微挑,眼神极其漫不经心,高高的发冠垂着银质蓝丝,一眼看过去就是又贵又骄的小公子。
“你们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