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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衣裙17(1 / 3)

无地自容的羞辱感和被揪住把柄的惊慌促使丁厌拔腿就跑,他遗忘了脚下8厘米的鞋跟和暴露在冷空气中受冻的双腿,像听到猎/枪打响的小动物般落荒而逃。

楚瀛丢了烟要去追,又迟疑地停驻脚步。

丁厌被汹涌的寒冷笼罩,仿佛一息间迈入凛冬;他跑到上气不接下气,足底钻心的疼痛迫使他奔跑的速度慢下,他踉踉跄跄地走在下坡的山道上,脸蛋被风吹的僵硬发麻。

——我玩儿完了。

工作、同事、按部就班的生活,这下子全完了。

丁厌想,这一天终究是来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夜路走多,终是撞见了讨命鬼。

这时,来自后方的车灯照亮了他黑漆漆的前路,缓慢行驶的车辆鸣笛声提示他转身。

丁厌置若罔闻,执拗地裹紧了身上外套,希望自己能隐身消失。

开车的人探出车窗唤他道:“快上来。”

“你不要管我!”他堵住耳朵,“我死不了!”

然而老天爷似乎有意和他作对,要让他晓得什么叫人一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他原本四平八稳地走了两三百米远,足踝却在这一刻突然受力倾斜,右脚一崴,人直晃晃地倒了下去——

“啊……”剧烈的痛楚从骨头缝里迸出,丁厌跌坐在地,鞋跟也断了。

他被剧痛冲昏了头脑,一时间四顾茫然,只听到风声过耳掠入苍密幽静的树林,远方城市的繁华灯火如同陨落的星星,而他被喧嚣的俗世遗弃在这条荒无一人的公路上。

楚瀛的手臂修长结实,蕴藏着他所能想象到的最坚实的力量感,轻而易举地将他捧起,把他从冷寂的山野送入有暖光照耀的封闭空间内,柔软的毛毯再次盖上他的肢体,暖气烘着手脚,皮肤被酥麻的触感俘获,心绪由慌乱变得安宁。

几张洁白的纸巾递来后座,又收回了。楚瀛说:“原来你没哭。”

到这个地步,哭已经没有用了啊。丁厌的手平放于膝盖,十指收拢捏紧,他右脚腕的扭伤处一片火热,最轻微的活动也会带来强烈痛感。

“伤筋动骨不能马虎,”楚瀛妥当地安排着,“我们先去医院拍片。”

“哦。”他表示知道了。

到医院挂了急诊科,拍完片子,医生说问题不大,然后托着丁厌的右腿按压他的踝骨,听他咿咿呀呀的痛呼着;随即松了手道:“只是肿了,没伤到骨头,敷点药回去静养几日,少走动,很快就能恢复如初。”

弥散着消毒水味的走廊上,丁厌看着自己高高肿起、涂了伤药缠着纱布的右脚踝,像畸形的粽子。他穿的鞋子也做不到单脚跳,一路都是靠楚瀛把他抱来抱去。

“那张照片,”楚瀛给他买来一罐水蜜桃味的汽水,看他伸手接了,接着说,“我已经让他删掉了。”

“然后呢?”丁厌拉开易拉罐的环扣,喝了两大口汽水压惊。

“他也保证了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你不用难过,没事的。”

丁厌坐着蓝色的塑料椅,楚瀛则是站着。他借仰头喝饮料的角度,紧紧望着对方道:“他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

因为他只是个普通的,拿薪水的上班族。但楚瀛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一笑,又道:“如果你还是不放心,就让李琰辞退他好了。”这种可有可无的员工,辞掉也没什么可惜的。

这的确很令人心动。可丁厌摇了摇头,“我不要。”

“还不行?”楚瀛问,“那让他永远离开k市?这样你就再也不用见到他了。”

丁厌还是摇头,说:“你不懂。今天就算不是他,也可能是别人;不是今天,也可能是明天或后天。”

这段没头没尾的话,成功使得楚瀛眼中浮现出惑然。

“我就是活在夹缝之间,要努力地平衡丁厌和lily这两层身份,我要么是男人,要么是女人。就算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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