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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1 / 3)

红烛摇曳,劈啪作响,江迟暮掀了盖头,趴在床沿,看他这半死不活的夫君。

少年皮肤白皙,乌发如缎,纤长的睫毛静静搭在眼下,穿着一身华贵的大红衣袍,若忽略他过于消瘦的面颊,和惨白的唇瓣,这分明是个年少春衫薄的贵公子。

江迟暮作为资深颜狗,上辈子在电视上鉴赏过无数美人,可此刻却犹为这病弱少年的样貌所惊。

他没忍住伸手戳了戳少年的脸颊,软的,没肉,很冰,不像个活人。

可惜了,长了这么好看一张脸,却是书中出场三章就病死的炮灰。

江迟暮是刚刚发现自己穿书的。

三年前,他穿成了尚书九公子,原身是个风流浪荡的纨绔,花名满京,江迟暮穿来时他的恶名已经人尽皆知,索性江迟暮随遇而安,自然的扮演起只知吃喝玩乐的权贵子弟,日子过得到别有一番滋味。

不久前,他娘突然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却神神秘秘的,不肯说与他成亲的是谁。

江迟暮自然不愿盲婚哑嫁,更不想耽误人家姑娘,正想逃婚,就被他爹捉回来,抽了几十鞭,囚在家里听候发落。

今日一早,他本等着见自己素未谋面的新娘,却发现一顶花轿停在了自己屋前。

原来,他才是要嫁人的新娘子!

江迟暮一脸懵逼的拜完堂,直到知道他的夫君是长安王,才忽然一拍脑袋,想起了什么。

长安王,不是一本小说的炮灰吗?

作为小说开头着墨最多的角色,长安王风华绝代,是上一任皇帝最宠爱的太子,享无边荣宠,坐拥半壁江山的富贵,若不是病弱,他早该登基为帝,但他依旧是当朝皇帝最宠爱的王爷,天下珍宝,流水般的赐给长安王府。

可惜,在作者用洋洋洒洒的几千字描写完他的牛逼后,长安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病死了,死的猝不及防,他的遗产被皇帝与主角瓜分,只剩下一府萧索。

江迟暮当时被气得头皮发麻,本以为是主角的人变成三章就死的炮灰,这谁能接受?

他气的当场弃文,只当自己没看过这书,所以才会这么久才发现自己穿书了。

他绞尽脑汁的回想原书剧情,可他啥也不记得,唯一有印象的便是,长安王很富,很病弱,还会死在四个月后的乞巧节。

虽然他不知道剧情,没有金手指,也不知道为何长安王会娶一个男人。

但江迟暮心里爽的起飞。

他嫁给了富可敌国的长安王,他还知道长安王死期不远。

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他嫁进来,伺候好病秧子,只需等几月,便能继承富可敌国的遗产啊!

他心里喜滋滋的,就连穿着裙装,顶着头冠,画着胭脂,都不觉得难受了,满脑子都是病床上长安王的遗产。

就在他忍不住笑出声时,病床上羸弱年轻的长安王轻咳了两声,眼睛缓缓睁开,还有些茫然的眨了几下。

他眼前是个穿裙带钗的红衣美人,色若春晓,虽化着女装,可眉目深邃,有极其明显的胡人特征。

更引人瞩目的是,他有一双碧绿如翡的眼,泛着剔透的绿色,侬丽又叆叇。

一个胡人,还是极其稀少的碧眼胡人,为何会出现在他床边?

还没等楚宁安喊人进来,江迟暮就摆好了表情,饱含深情的道:“夫君。”

登时,长安王撕心裂肺的咳嗽便在婚房中响了起来,他一边咳,一边吐血,还一边努力的说话,“你是谁?”

江迟暮的惊讶不比他少。

他长这么大,是第一次现实意义见到说一句话吐一口血的人,吐这么多血还没死,自己这夫君还真是顽强。

不过,他很快要死了。

江迟暮决心为他做好临终服务。

他扯了块手帕,擦了擦他唇角的血迹,温柔道:“夫君,我们今日刚刚成了亲,我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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