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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少不经事想法多(3 / 3)

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退学啊!他们这些有钱人怎么懂,我十年寒窗又复读了一年,我考上个大学是多么不容易!他们说让我退学就退学!

两个字,轻飘飘的,说出来多么容易?复读!他家孩子为什么不去复读?凭什么让我复读?!

那些警察,为什么要如此针对我?学姐的爸爸看不上我穷,那其他那些警察呢?为什么也针对我?

派出所那个什么教导员,跟我说我构成了违法。几双破袜子值几个钱?够得上盗窃罪立案标准吗?当我是法盲吗?

说我拿袜子做那种事,我拿个袜子还不行了?我又没去强奸!那些女孩子,我碰过哪个了?杀人放火你们不去管,就有本事欺负老实人!

既然世界已经容不下我了,我要以死证清白!你们每个人都是凶手!!”

江明月放下手机,张雯问他“感觉怎么样”,江明月揉了揉眉心,说“郭德纲好久不出这么好的段子了”,张雯抿了抿嘴唇,说“在外头——”“别乱说话对吧?”江明月笑嘻嘻道:“我记得啦!”

陈某闹自杀的事儿,前因后果已经明朗,可陈某母亲意图袭警这事儿,却是难办了。

陈某母亲虽然有明确的袭警行为,但2011年还没有“袭警罪”,陈某母亲的做法只能往“妨害公务罪”上靠。

《刑法》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要说“暴力、威胁”,陈某母亲确实有扑过来的动作,可她毕竟没得手,而且即便没有张雯,陈某母亲也未必真的打得到江明月。

要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江明月作为警察,自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他当时要执行的职务,是救陈某,而陈某母亲的行为,自然不可能是要阻止警察救他儿子。

综上所述,细追究起来,“妨害公务罪”也未必能认得上。

母子俩人闹了一场,最后学校还是建议陈某尽快办理退学手续,现在复读还有机会重新高考,年轻人改过自新还有前途可言。

陈某母亲一看没闹过人家,于是说“退学可以,学校给我们赔三万块钱精神损失!”,学校说“那还是开除吧顺便请公安机关维护一下女孩子们的权益”。

陈某母亲一听,又来了一通一哭二闹,中心思想跟他儿子的长篇作文差不多——欺负他们穷、欺负老实人、欺负孤儿寡母。

从派出所出来之后,江明月才觉得脑子里清净了些。

一看时间,闹腾了将近俩小时!江明月急了——俩小时没喝水,张雯肯定渴了!先找所长整两杯鲜榨白开水去!

“江警官。”

江明月刚要上楼,背后有人叫他,回过头,正对上高景峰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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