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媚媚开了车过来,因为知道对方是约胡媚媚到酒店的,汪望和莫一苗他们也很识趣没跟来。
沈长卿这次没穿练功服,而是十分普通的黑色西裤白衬衫,剪裁合身的西裤将他的大长腿暴露无遗,精瘦的倒三角形身材挺秀端正,越是简单的装扮越能映衬一个人的气质。
胡媚媚眼前一亮,这不比娱乐圈那些小鲜肉的好看?
此刻,她的脑海里只浅白地冒出一些词语:“完美的大长腿呀!”、“身材不错!”、“气质好!”、“他有腹肌!”、“胸肌好像也是有的……”“啊~这修长的手指!”
……馋!
期待双修!
他不知道狐妖的想法,只带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和法器,连手机都扔在了酒店,有一种逃亡的感觉。
狐妖吞食了妖丹,出于维护天地平衡,他得看着她别让她暴走发狂。
狐妖法力比较菜,如果被坏妖怪知道她吞食了妖丹,可能会杀她夺丹,为了避免再出事端,他跟着她比较合适。
狐妖有求于他,想让他治好脸,应当不会跟他耍滑头。
因由这么多,他安静地跟狐妖离开是合理的。
……总比去应付贺家要好。
一个多小时左右的车程,胡媚媚载着他到了城市的边沿,越往前他便越感应到一些微弱的、起伏不定的妖气,不是胡媚媚的妖气,是来自四面八方的,这附近一带估计住了不少妖怪。
轿车驶进一个养殖场……
养殖场!!!
沈长卿确定没看错,这是一个大型的养鸡场!
他难以置信,惊悚万分:“你住这?!”
胡媚媚自豪地回答:“山上是我度假的别墅!山下是我的粮仓!这边妖气比较浓,玄门不太喜欢靠近。”
沈长卿反复揣摩她这话的意思,大概就是这一带妖怪聚居,玄门也怕被围殴。
她指着养鸡场,热情地介绍:“都是我精心养的走地鸡!”
沈长卿:……
“我养的鸡吃的都是纯天然玉米、菜叶、麦麸、小米,每一顿不重样,每天山地跑步,肉质结实鲜美,很多酒楼都跟我拿货呢!”
“多得我都不够卖了,只能扩大养鸡场,结果经营越大,订货量也越大,无奈之下我只能搞限购,该死的记者居然说我炒作!这有什么好炒作的,鸡都卖完了我们吃什么?”
胡媚媚苦恼地埋怨,她只是自己喜欢吃鸡才养鸡的,赚钱只是顺手而已。
一个性感时尚的美女兴致勃勃地谈论她如何精心养鸡,总让人有一种不真实的割裂感。
可一想到一只狐狸兴致勃勃地谈论自己如何养鸡,沈长卿又觉得很正常了。
“万一……这些鸡之中有哪一只开了灵智,你们……”沈长卿有点好奇。
“开了灵智的我们当然不敢吃呀,你们人类敢吃会说话的动物吗?”胡媚媚连忙摆手,生怕沈长卿以为他们是茹毛饮血、互相残杀的坏妖怪。
玄门接触过不少妖怪,但都是凶狠得害过人命那种,上来就直接开打了。
沈长卿还是头一回跟妖怪这么聊天,忽然觉得妖怪们也有他们的小小世界,有他们的生活圈子,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他跟她闲聊起来:“你们都还保留了不少原来的习性吧?”
例如爱吃鸡?
“那当然呀,你们人类如果修成了仙人,难道会放弃原来喜欢的事物吗?”胡媚媚反问。
“不会。”
无欲、无为、无念是佛教的那一套,不是他们。道法自然,阴阳相生,顺应自然才是真理。
无法正视自身的好恶和欲望,又谈何修行?
在胡媚媚的絮絮叨叨中,车子开向养鸡场附近的山顶别墅。
沈长卿暂时放心下来,幸好不是住在养鸡场里面。
然后,没多久,他就看到那外形夸张的乡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