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面,孟听雨先将自己亲手做的胸针送给了她,语气羞涩地说,“曼姐,我特别感谢你的指点,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自己做了点小东西送给你。”
董曼诧异又惊喜地接了过来。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胸针是费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镶嵌的珍珠圆润且光滑,周围的点缀更是繁复多彩。毫不夸张地说,即便出席重要的场合,这个胸针都不会压不住场合。
诚如她猜测的那样,孟听雨是个很认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么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个胸针,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处找视频学习,光是确定花样都用了半个月,再去市场上淘原材料,最后再做好。每一个环节她都很用心。
没有人不喜欢对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当初在年会上之所以会递出邀约的名片,的确是看重了孟听雨身上燕大学生的标签。对她而言,不过是发一张名片而已,她也没有付出什么,所以对孟听雨的一些指点,也不算多么上心,毕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几次聊天包括这次见面,董曼对孟听雨的好感就是实打实的了。
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好。
有想法,有干劲,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剔透的心。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实意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立即就试戴起来,“亲爱的,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很想要一个胸针?我跟你说,太及时了,下个月我还要参加一个晚宴,正好就可以戴这枚胸针出席!”
孟听雨抿唇一笑,见她是真的喜欢,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
“曼姐,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机会,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只要你别嫌弃就好。”
“怎么会!”董曼感慨,“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
想起什么,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笑盈盈地说:“逛免税店时看到的,觉得还蛮合适,这是个口红套装,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颜色都不错,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
交换礼物这一出,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轻松之下,董曼谈话间,也更亲密了些,“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吗,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给前辈们买买咖啡,送送资料,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我当时在洗手间,听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会儿后,就擦干了眼泪,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
董曼眼里迸发出崇拜的光彩来,“好神奇,她补了口红后,气场立马就不一样了,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
孟听雨认真地倾听着。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不管说什么话题,她都会用澄澈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对方。
眼眸里没有一丝不耐与不专心,很轻易地便会虏获对方的信任跟倾诉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个编辑现在成为了我的顶头上司。”
孟听雨由衷地赞叹,“好厉害!”
可能只有内行人才知道,像这种极具代表的传统纸媒,内里的职场关系并不会比电视台更简单。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社里一个周刊的主编,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强悍。
“她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董曼盯着孟听雨,坦诚道,“其实每年我都会发出好多张名片给你们这样的学生,但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常常有一种,你跟我是同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