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吟了下,道:“还可以。”
初挽不太满意,问:“那你说,你如果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
陆守俨:“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你,不可能只看你一眼,我当然会叫住你。”
初挽:“我是假设,你不认识我的话,那你看到我,会回头看我吗?”
陆守俨:“为什么要这种假设?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
初挽坚持:“我就是假设,假设我是陌生人,你不认识我,你看到我,会回头吗?”
陆守俨想了想:“不会。”
初挽无奈地看他。
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
陆守俨:“我走在大街上,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特别是女人。”
初挽试探着说:“遇到好看的呢?”
陆守俨看她一眼,很不苟同地道:“挽挽,我以前和你说过,皮相是最不要紧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那这个人心术不正,万万不可交。”
初挽默了好一会,才道:“有道理。”
陆守俨温声道:“挽挽,很多事,我觉得没必要,比如皮鞋,不喜欢不要穿,你穿运动鞋吧,更舒服,那样就挺好看的。”
他补充说:“你看,那天我特意给你买运动鞋,就是觉得这样你穿着更自在。”
初挽:“好吧……”
陆守俨带着她走出胡同,看她不吭声,略沉吟了下,终于道:“虽然皮相并不重要,不过——”
初挽:“?”
陆守俨低声道:“不过挽挽今天看着亭亭玉立,很漂亮。”
初挽眨眨眼睛,没吭声。
陆守俨:“嗯?”
初挽别过脸去:“ 没什么,走吧。”
陆守俨有些无奈,低声道:“确实挺好看的。”
语气带着哄,不过初挽觉得,像是因为她哭闹了,所以他才这么哄,那是她耍赖求来的表扬。
初挽慢慢地瞥了他一眼。
于是陆守俨便看到,满意不满意的情绪全都装在小姑娘眼底,像是一汪泉水,就要溢出来了。
陆守俨喉咙突然有些发干,喉结旁那处早已痊愈的伤口也隐隐发痒。
陆守俨低声道:“挽挽——”
声音中多少有些讨饶的意思。
初挽想想,也就笑了。
今天可真是为难他了,他估计就没有赞美女人的天赋。
陆守俨眼神无奈地看着她,解释道:“我觉得你今天确实很好看,但我觉得都一样,你以前那样也挺好的。 ”
初挽也就不提了:“今天剪彩应该很热闹吧?”
出于对刚才那小小缺憾的一点补偿,陆守俨便介绍得格外详细:“场面比较大,各家新闻媒体都会去,副市长也过去帮着剪彩,他是老爷子以前的属下,到时候我得过去打个招呼。不过也就一个招呼,也没我们什么事,就是凑一下。”
初挽:“好,反正我不用多想,跟着你走听你指挥就行了,对吧?”
人情应酬这方面,他肯定是高手,跟着这样的人不用动脑子,就当一个不知世事小姑娘就好了。
陆守俨笑道:“可以。”
这么说着话,已经到了电车站,陆守俨应该也很少坐电车,他也不熟,正在看电车牌,初挽图现成,随意站一旁。
也是无意中,突然感觉,好像有一道视线打量着自己。
她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就见槐树后有个人影,倒是有些眼熟。
等到要细看的时候,一辆电车经过,挡住了视线,她再看,却不见了。
其实当时感觉有人看自己,并没多想,电车站人来人往的,这种无意识的感觉未必当真,只是当她看到那个人身影熟悉,且有些躲闪的时候,便感觉,仿佛不是一个巧合。
关键那个人的身影,隐约让她想起一个人,陆守俨上辈子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