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那朕回来,待到朕的雄兵练出来了,把烜儿的厂子给给……”
朱由检琢磨了下,自已抢东虏,还有流寇,实在是抢不来什么东西。
流寇有什么?
而东虏呢?
就更穷了!
这么穷的,能抢来什么?
索性,还是抢自已儿子吧!
不过,用抢字还是有些不妥滴!
当爹的抢儿子,哪像句话啊?
而这个时候,陈新甲脑袋很灵光的说。
“陛下,是将怀隐王这的兵工厂给收归朝廷,毕竟,这皇子生产军械,可是不合我大明国体,国法的嘛!”
“对对对,收归,收归朝廷!”
崇祯皇帝猛点头,又喃喃道。
“回头,练出来了十万,二十万的雄兵,届时,平辽平贼,就是易如反掌了!”
“是啊,陛下英明。”
陈新甲与朱纯臣齐齐拜倒在地说。
嗯,二人还真是这么认为的。
褐贝斯火枪的威力。
他们可都见识过了。
这么好的装备,还有那些个足粮足饷,跟边军精锐家丁一样的饷银喂出来,又在皇帝亲自盯着的情况下,认真操练,把自个当成天子亲军的新京营。
有上二十万的话,要是还灭不了人数只有他们三分之一的鞑子。
那就甭混了!
“待到朕一两年之后,雄兵练成日,就是朕御驾亲征,平寇灭虏之时!”
……
崇祯皇帝正在脑子里面憧憬着灭虏平寇的美景时。
锦州城下。
一个黄色的帐篷里头。
一个大胖子,正眉头紧锁捧着一个小碗,小碗里红红的一碗血,不过好在,在流了一碗鼻血后。
这个名叫黄台吉的大胖子,总算是不流血了。
着望着面前顶着躲避雷针头盔,脑袋后面挂着一条金钱鼠尾的几个旗主,他放下精致的瓷碗。
“这个洪承畴,是属缩头乌龟的,一路修那种怪模怪样的沙袋堡垒,每隔五里,就修一座,朝咱们这边杀来,看样子,是不打算管锦州城里的祖大寿了啊!”
“是啊,皇上。”
一旁范文程附和。
“皇上,这个堡垒,他修起来简单,锦州距离宁远,不过是一百五十余里,这个洪承畴,每日只行五里,然后三天,修上一座堡垒,再行五里,周而复始,眼下过去快一个月了,已经修了十座了,距离锦州,也不过一百里了,再这么下去,这堡垒就修到咱们军前了!”
“皇上,可不止如此啊,这个洪承畴奸滴很啊,他滴堡垒是沿着海建滴,明军又有水师,能够运送给养!”
“陛下,您得拿个主意,再不拿定个主意,只怕咱们这一回,怕是要无功而反了!”
“无功而反了?”
黄台吉眉头扭成了一个死疙瘩。
想想这个就让人头疼,他鼻孔里,又流出来了鼻血。
大清国在这松锦一线耗时数月,消耗粮草物资数百万石,而且还是在耽搁了春播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抢些粮食,怕是今年大清国里,就要闹饥荒了啊!
这时候,一旁站在角落里的才投降清军的锦州东关守将吴巴什卖力的表着忠心。
“皇上,您放心好了。”
“锦州城里的存粮,顶多再支撑半个月了,他祖大寿到时候,就是不想投降,也得投降!”
“可是……”
黄台吉一听这个,火气就更大了。
要是别人守城的话,还真就是这么回事。
可是,守城的人是祖大寿啊!
这家伙,可是个食人狂魔!
崇祯四年时,他在可是大凌河城,吃掉了整整八千随军民夫。
愣是靠着这个,凭借着仅仅几天的存粮,坚守了数个月!
这锦州城里的人民夫百姓,怕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