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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3)

两人走在路上,贾荃想到什么,突然转头问道:“对了,一晗妹子,早上送你来的是谁,你家哥哥吗?长得可真壮实!”

其实壮实,说的都挺委婉了,那身板,那样貌,要不是他的穿着是男子的打扮,贾荃说不定会认为是个女人。

不过在没搞清楚他和江一晗的关系前,贾荃怕惹江一晗生气,就自动选择了一个还算中性的词。

这时候男子的身材,欣赏娇小柔弱的美,像杨旭这种高挑匀称,腰腹紧实,身上还带了一层薄肌的身材,在她们眼里自然是看着壮实的。

江一晗果真没觉得生气,只是语气认真的解释道:“他不是我哥哥,是我的夫郎!”

“什么!”贾荃脚下一顿,简直都惊呆了,“他居然是你夫郎。”

那震惊的表情,比江一晗说她是个男人都要惊讶。

“你居然娶了这么一个”贾荃吞下差点脱口而出的丑夫两字,“夫郎。”

江一晗听着这语气很不舒服,眉头一皱,“这么一个夫郎怎么了?”

看江一晗这么维护,贾荃庆幸自己没有直接说出丑夫二字,用力一咽口水,压下震惊脸,面上故作轻松的一耸肩,“你自己不是说过,喜欢温柔恭顺的小公子吗!”

贾荃作为江一晗的颜值舔狗,对江一晗可算是了解,江一晗对夫郎的要求,不止是温柔恭顺,最好还要家世优渥,能与她增添助力。

这种男子莫说是江一晗了,就算是她自己也想,可江一晗长得好,若是近几年考上了举人,还真说不得被哪家小公子看上。

她就不行了,虽然还未成家,但样貌不比江一晗,成绩也差。

就连跟江一晗做朋友,都是自己眼巴巴贴上来的。

贾荃虽然对江一晗舔,但也不是完全没脑子,看江一晗现在的脸和脑子,以后说不得真能一飞冲天。就算考不上进士,举人也还是有的。

自己现在舔一点能和她做朋友,总不会吃亏。

江一晗若是知道贾荃的想法,肯定得抽抽嘴角。

这些不还是在为她的颜控找借口吗。

可现在的江一晗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记忆里翻了翻,好像原身还真说过这些话。

原身不仅是喜欢温柔恭顺的,最好还是官家公子,想得不是一般的美。

不过要是有小公子恋爱脑,说不准凭着这张脸,还真能逮着一个。

这靠脸上位的思想,在江一晗脑子里转了一圈,随即就消散了,半点没留痕迹。

原身已经说过的话,虽然不能反驳,但是可以改正,江一晗正正脸色,对贾荃认真解释道:“那是之前的想法,现在既然已经成婚,喜好自然要随着夫郎而变换。”

夫郎什么样儿,我就喜欢什么样儿。

最后一句虽然没说,但意思还是表达出来了。

这直白的偏爱,让贾荃嘴角一抽,心里一噎。

以前最是在意男子容貌的人,现在娶了这么一个粗壮的丑夫,居然也不介意,反而这么维护,难道鬼门关走了一圈真转了性?

不过娶了丑夫的又不是他,为了维护一下朋友之间的情谊,贾荃自认还是不会去多嘴的。

江家江一晗走后,李氏头两日还不大习惯,不过江一晗已经以前也是经常在县学里求学,过了这两日李氏就自在了。

之前因着江一晗在家,他不爱出去,又加上做一家人的衣服,算得上有半年没有好好出去村里唠嗑了。

李氏在村里身份地位高,哪怕他是个寡夫,都没人多嘴乱说什么。

每次出门聊天,都是被各家夫郎供着捧着的,心情很是愉快。

今日李氏笑呵呵的出了门,回来的时候却没有像以往一样带着满心愉悦,而是有着什么心事。

杨旭没什么交际,也不爱出门,每日除了干活,就是自己温习江一晗教他的书,拿着笔练字。

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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