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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万台币?!想都不用想!”福茂公司的资本高层果断拒绝。
在张绍涵如此负面舆论情况下,她的作品效益想要正常运作是很艰难的事,版权价值下降也是正常的事,或许要在市场遗忘此舆论的几年后才能再拿来正常运作。
如今有人要一次性买下全音乐版权,从长远利益来看或许亏,但一次性入账一大笔资金,再进行“钱生钱”的运作,这也说不上亏,反而还能让公司得到进一步发展,这同样是利好的。
况且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万一张绍涵的音乐在未来不值钱了呢?而现在能有大笔真金白银进腰包是事实,这种眼前的利益对于资本来说更实在。
想买张绍涵的音乐全版权?可以啊,但你特么的5100万台币是不是有点落井下石了?亏你还是张绍涵的老师,见自己学生深陷舆论了,好家伙,这是来趁火打劫啊?
公司的资本很气,林隆旋更是气笑了,这几年你们从安吉拉身上赚了多少你们心里自己清楚,现在眼看安吉拉已经没了前途,你们屁都不放一个,完全不顾过往情分,还说我趁火打劫?还说我落井下石?你们的脸呢?
资本就是资本,只会站在自己立场上考虑问题,“换位思考”四个字从不在他们的字典里存在过。
要对付这样的人,只能用非常规手段。
“老板,出了点情况,璀璨时代给我们发来了律师函。”
“律师函?璀璨时代?什么情况?”
“就《隐形的翅膀》这首歌上,由于张绍涵舆论的影响,他们旗下剧组不得不考虑重改剧本、重换音乐、重新置景、重找演员等事宜,其中涉及拍摄资金500万以上,这是因为我们不履行好合约义务照成的,需要我们给个说法。”
“……”几个资本是懵逼的,因为一首音乐,就要重改剧本?重新置景?还要重新找演员?听都没听说过。
这是什么鬼剧组?这么严谨的吗?
还涉及资金500万?这跟他们有毛关系啊?
“要什么说法?”
“说张绍涵的负面新闻在去年就开始了,但在谈《隐形的翅膀》版权事宜期间,我们并没有告知这个情况,违反了合作合约的“如歌曲有问题,后果由我方承担”的条款,导致如今他们的剧组因相应戏份停拍,造成了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失,要我们给个交代,不然他们会向京城人民法院对我们起诉。”
“……”几个资本一脸呆滞,还要向法院起诉?
不是,就一首歌的事,就50万合约费屁大点事,至于吗?
当然,如果真如璀璨时代方所言,因《隐形的翅膀》导致戏份停拍,还造成了高达500万的损失,那确实是大事。
但是,当我们是傻子?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信你个鬼!
“歌曲有问题我们承担后果,但问题是歌曲没问题啊,是张绍涵人出了问题,这在合约里又没有,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们是在玩文字游戏吧?”
歌手是歌手,音乐是音乐,两则虽有紧密联系,但到底还是两个事物,做一些商业运作时往往都是分开的,买音乐影视版权也跟歌手本人没任何关系。
如同当年的《千千阙歌》,是翻唱岛国的歌曲,在全国爆火后商业价值极高,但这跟歌手本人没太大关系,商业价值来自公司的运作。
当年由于一些人有反鬼子情绪闹出过舆论,导致过这首歌偶尔一次在运作上出现问题,这才叫歌曲本身出问题,背后公司理应进行相关商业赔偿。
可如果是歌手出了问题,那这跟歌曲本身有什么关联?
在璀璨时代剧组之于《隐形的翅膀》这首歌上也一样,歌手出事了,跟《隐形的翅膀》有什么关系?跟他们背后运作的公司有什么关系?纵使这首歌确实因舆论被影响到了,那也不关他们的事!
“还要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