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天空很美,如同打翻了的墨蓝色的水彩,晕染了整个白色纸盘。
那天,风很温柔,银杏叶吻上了风的唇,缠绵悠扬。
那天,穿着白纱裙的任雅,耀眼美丽的像一道光,一下子撞进了温思存的心里,满满地生根发芽,再也没有走出来过。
晨曦中学的午后总是很安静,这也很符合这所著名重点高中的氛围。可是这一天,却热闹的很。今天,是任雅开学的第一天,也是她上台演出的日子。
晨曦中学的惯例,便是要求优秀的新生进行新生演出,才艺双全的任雅便成了新生代表。
她在还没开学前就收到了学校的通知,如今,倒也准备得充足。
舞台是在室外,温思存坐在熙熙攘攘的同学之中,显得格格不入。他从不喜欢热闹,就连此时学校领导讲的话,也被他自动屏蔽了。
“好!感谢领导的谆谆教诲,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任雅同学为我们带来小提琴表演!大家鼓掌欢迎!”台上主持人用高昂的嗓音挽救着尴尬的气氛。
任雅在后台望着乌丫丫的人群,本来就是有一点紧张的。听见主持人的话,便深吸一口气,大步
走上台。
“大家好,我叫任雅。”
她优雅地向台下鞠了一躬,缓缓地拉动琴弓,一曲《天鹅》浑然天成。
温思存这时却抬起头来,双眼直直地盯着任雅。
一曲作罢,温思存破天荒地张口,朝身边同样看呆了的舍友问:“刚刚在台上表演的是谁?”
舍友一脸不可思议,还是答道:“任雅啊!我们的同班同学啊!她刚刚介绍了你没听到……”
“任雅”温思存默念一句,微微勾起了嘴角。
风儿吹,银杏飞,一颗爱情的种子悄悄萌芽……
自此之后,任雅的世界里总是有一个叫“温思存”的男生。她去图书馆还书会碰到他,去餐厅吃饭会碰到他,去演讲比赛能碰到他,甚至连放学回家都能碰到他。她也慢慢发现,这个男生,和她一样,也喜欢雨果的书,喜欢鸡蛋面,喜欢演讲播音,喜欢学校旁边的那条银杏小路……
三年的时间里,她与他,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只是,任雅从来不知道,从见到她的第一面起,她身旁这个和他谈天说地,志同道合的朋友,就认定非他不娶了。
高考后的八月,天气莫名燥热。
叮
铃铃……
“喂,思存?”任雅拿起电话。
“雅雅,成绩出来了。你……去了哪?”温思存有点小心翼翼。
“A大”
“A大?……哦!我们一所大学哎!”温思存默默地把志愿表上的B大删除。
“真的吗”任雅很开心,自己最好的朋友居然和自己考了同一所大学,“真巧!”
“对,真巧!我先去忙了,你好好休息。”
“再见”
“嗯……”
任雅挂掉电话,心中默默感叹缘份奇妙。
只是,她所认为的一见如故,从来都是另一个人的用心良苦……
十月份,任雅与温思存已经迈入大学一个月了。A大开学典礼,,任雅一首《离歌》震惊全场。被评为色艺双馨的“A大校花”,可是温思存,依旧是那个默默无闻的普通男生。
温思存依旧像以前那样安安静静的喜欢着任雅,他不敢把自己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如果有一天自己把心思告诉任雅了,可能温思存和任雅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温思存不会去冒险。
大学的时间匆匆而过,整个的大一时光就像时光流转机一样,容不得人多想就已经没有了。
大一,有特别多的
社团,有特别多的活动。任雅一直都是那种多才多艺的女神级人物,自从在开学典礼上演唱了那首震惊全场的《离歌》,就有更多的男孩子来追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