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姚妈,带张小姐去换件上衣吧。”
“劳驾了。”张碧落很客气地对女佣说,“刚才喝水不小心弄湿了,给你添麻烦了。”
姚妈连连摆手,“不麻烦不麻烦,分内的事,怎么能叫麻烦呢,张小姐,我给您找一件少爷的羊绒衫穿上行吗?”
张碧落吃了一惊,扭头看林彦深一眼,“穿你们少爷的衣服?”
“嗯。”保姆点头,“夫人有洁癖,她的衣服从来不让别人碰的。我们佣人的衣服都是制服,给您穿也不合适。家里也没有同龄的姑娘,只能委屈您先穿少爷的衣服了。”
“可是……”张碧落心里高兴,脸上却很是勉强,她看着林彦深,“这样会不会不合适?”
林彦深倒是没多想,反正他的衣服多的是。很多衣服买来吊牌都没拆过,换季的时候大堆大堆的淘汰,给张碧落一件衣服穿,他是ok的。
“没关系。我的衣服多的很。我带你去衣帽间看看,你喜欢哪件随便穿。”
“那……那就谢谢了。”张碧落开心坏了。林彦深不介意她穿他的衣服,说明他至少对她是有好感的。这种好感,是很容易发展成男人对女人的好感的。
看到林彦深的衣帽间,张碧落由衷的妒忌。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衣服鞋子配饰比她一个女生还多?顶天立地的大衣橱,东南西北各一大排,明晃晃的穿衣镜有四个,摆放的角度很巧妙,照镜子的人能从
镜子里看到各个角度的自己。
那一顶顶的帽子都用帽撑撑着,初略看一下也有好几十顶。可是她从来没见林彦深戴过帽子。
而她呢?身上的衣服还是大牌,但当季的已经快要买不起了。每季勉强买几套在人前撑着面子,配饰之类的都是让佣人偷偷在二手店买的——幸好这两年流行复古,风格上倒没什么大问题。
可是这种勉强维持着体面,实则囊中羞涩的日子她已经过够了。
想当年她买铂金包也是毫不手软的。那时候年纪小,背铂金包其实太过成熟。现在年纪大了,倒是能镇得住场子了,可她的包早就一个个变卖掉了。
她也想买那些奢华昂贵的东西,4000元的贵妇面霜当然比500多的大路货好用啊,但是现在用不起了。所有的钱都花在明面上,外人能看到的地方。
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日子都过得扣扣索索的。
这种日子她真的不想再过下去了。
她也想像林彦深这样有数不清的衣服鞋子,名表名包。随便从衣柜里拽一件出来出街,都体面高贵。
“穿这件灰色宽松羊绒衫吧。”林彦深挑了一件全新的羊绒衫递给张碧落,“我记得他们家的羊绒衫很柔软。”
“好啊。”张碧落点头答应。这羊绒衫一看就是上品。柔软又有筋骨。
不用翻吊牌看是什么牌子,就知道是一件好衣服。
林彦深和女佣退出房间,张碧落脱下自己的高领衫,换上林彦深的衣服,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好衣服就是好衣服,明明是男生的款式,这样宽宽松松的穿在她身上,竟显得格外慵懒性感。
看着镜中明眸红唇、亭亭玉立的女孩,张碧落伤感失落,却又燃起了前所未有
的斗志。
她承认她是个热爱物质的人。为什么不爱呢,那些昂贵的东西,往往代表了人类情趣和审美的最高水准。她爱一切美的事物,当然也会爱它们。
就拿这件羊绒衫来说,且不说它这个“纤维中的钻石”的名头,就拿它的颜色来说,这种清晨天色将亮未亮时山间薄雾的颜色,就将普通的灰色甩出十条街。
这种微妙的,既温柔又带了点惆怅的灰色,一看就是高级的颜色。
很多时候,美就在于那点与众不同的微妙。
照完镜子,张碧落收拾心情,换上微笑走出衣帽间。她要去征服林彦深,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