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美好的事物,是人之常情。只是大家是不是带着同样的欣赏目光而来,那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不是因为出于对红袖的怀疑,林明玉其实是不想凑这个热闹的。
花魁固然是一种名誉,但也有几分可悲在其中。
不管怎么争斗,都是供人玩乐的。
大家都是处于同一个境地,但有些人为了这个名誉,竟然做出下三滥的招数,这又未尝不是一种堕落呢?
“好!弹的好!湘儿姑娘再来一曲!”
“跳的好哇,这花魁的位置,绝对是莫儿姑娘的吧!”
“真不愧是春满楼里的才女,果真是才华横溢!”
底下传来一道又一道的夸赞之音,这声音大的,方圆百里都能听见了似的。
韩娇娇蹙眉,语气不满,“无非就是卖弄风骚而已,哪里来的才情?我看这狐狸精的味儿,可是十足。”
林明玉抬眼看了她一下,随后收回目光,不想与之争论。
女人受到的恶意,其实大多数都来自于女人,因为是同性,所以知道踩哪个位置是最痛的。
而这一切,无非就是出自于傲慢,自以为是,自觉高人一等。
通俗点来讲,就是脑袋有泡。
男人就更简单了,根深蒂固的想法,还有那肆无忌惮的偏见,让女子在这个时代,过得很是憋屈。
“明玉,你觉得她们跳的好看吗?我看就是群魔乱舞罢了,根本就看不出来什么,一股子骚味倒是挺十足的。”
见对方把话题往自
己身上扯,林明玉往后一靠,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跳的好不好,与我无关,我不过是来看热闹的。再说,方才她们跳的时候,我可没看到。”
她等着红袖出台,其他人只是浅浅的看了两眼。
没有听到附和自己的声音,韩娇娇明显有些不满意,但是又没办法奈何对方,所以只能咽下这口气了。
“红袖姑娘登场了!大家快看,红袖姑娘来了!”
作为春满楼里最有争议的姑娘,红袖算是聚集了半个城里人的目光吧。
听说她跟县太爷倒是挺熟悉的,不过县太爷也不经常在这里过夜,两人都说是知己。
可这其中究竟是什么意思,也就只有他们两人知道了。
不过这花魁的选举,首要条件就是干净,若是送去迎客了的姑娘,是不可能参加花魁选举的。
所以红袖应当是和县太爷还处于君子之交的状态。
可是让林明玉疑惑的是,既然两人来往这么密切,这个县太爷就一次都没看到过这个红袖手腕上的刺青?
或者说,一个手腕上有刺青,疑是北国的人为什么会跟县太爷走这么近?
林明玉支着下巴靠近窗台,缓缓朝着台面看去。
台上的人儿,穿着一身清凉的衣服,就好像那壁画中走出来的人一样,高贵又圣洁。
那手腕上戴着一串佛珠,看起来更是增添几分慈祥。
不见了。
“明玉,你在看什么呢?”韩娇娇看她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位
姑娘看,还以为是看到了什么。
仔细看过去,一点也没有发现。
这姑娘不就是比普通人长得好看一点吗?有什么特别的?
红袖手腕上的刺青,不见了。
林明玉没有机会韩娇娇,而是继续看着那手腕。
她记得,当时的佛珠是戴在右手上的,所以刺青也是在右手的手腕上。
可是如今那右手手腕上除了一串佛珠,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佛珠下的皮肤,又白又嫩,肤若凝脂都不为过。
难不成那天她真眼花了?
“明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明玉!”韩娇娇看她这么久不回神,一时恼怒,伸手推了推。
林明玉瞬间回过神来,“啊?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