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陈年在做这道菜的时候,肉做的比红烧肉稍微小了一些,肉本身在炖的时候便会进行一定的缩水,尤其是肥肉,炖着炖着里面的油就会跑出来体积就会变小。
而之所以陈年用稍微小一些的肉是因为这样会更下饭,大肉块更适合吃米饭或者是馒头,那样一口米饭一口肉,吃起来会非常过瘾,但晚上配的是粥就会差点意思。
腐竹是用黄豆做的,可以说是将黄豆中所有的精华集于一身。
在炖肉的时候,如果能放点儿黄豆也可以让汤汁更加浓郁,味道更加香醇。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酱油本身就相当浓,所以做出来颜色非常红亮,看起来极其有食欲。
红烧肉被炖的酥烂软嫩,入口一抿就化,对此先前已经有过了太多的描述,这其中的腐竹是陈年后放进去的。
买回来这腐竹就已经是泡过的,所以能够直接入菜,在经过炖煮之后,腐竹柔韧吸饱了锅中红褐色的汤汁,就如同海绵一般,只需要轻轻一挤那些汤汁便会流出来。
引得齿颊之间满是肉香。
再喝一口小米稀饭,热滚滚的下了肚,多数人会在这时长叹一声。
一生无非食色性也,食之所以排在第一位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个普通人可以忍受得住色欲,可以忍受得住权钱,但绝对逃不脱食欲的诱惑。
简而言之,一个人可以打一辈子的光棍,如果一个人因为大病住院,每天只能吃些粥馒头之类的流食,说句不好听的,哪怕隔壁床位的人在啃榨菜,他都会眼里冒出绿光来。
更不用说冒菜、火锅、麻辣烫、汉堡、鸡翅、嫩牛五方、川菜、鲁菜、淮扬菜、烤鸡、烤鸭、烧老鹅等等的人间美味。
光是听着口水就要飞流直下三千尺了。
更不用说茄子豆角也是一道下饭神器,虽然是素菜,而且吃起来滋味可能不像是烧二冬那般酱汁浓郁,但茄子这种东西就是只要油稍微大点儿,怎么做都好吃。
最后陈年都把自己吃撑了。
吃过饭之后,孙师傅便带着陈年来到了饭堂找到沈三。
“三爷,我想去一趟润丰楼那边,别的武馆不是马上就要来比武的嘛,我想过去和那边的老朋友商讨一下,回头先出个单子给您这边看一看,选一选。”
“嗯,去吧,厨房里就不用管了,一会儿碗里的不够吃,我让他们自己去盛,吃完以后我让他们再把锅碗都洗了,你们就尽管去。
虽然说到时候是我们比武,但你们在饭菜上也不能含糊,至少不能叫同行们笑话才行。”
“三爷没事的,到时候回来我让徒弟洗锅就行,那些放着就好了。”孙福全连忙说道。
“没事你去吧,润丰楼好像还有点远,我给你找个车。”沈三显然也非常看重这次的比试,要知道这次比试放在津武门是他费尽千辛万苦才争取过来的。
如果不能就此一鸣惊人,那他们津武门往后再想要崛起便还要继续等。
随后孙福全便带着陈年离开了,终究还是没有让沈三找一辆车。
就这样步行着前去,夜幕之下的天津城依旧灯火通明,而且润丰楼所在的位置处于闹市区,走到那边能够明显的感觉到繁华。
早些时候陈年还跑到这边来买过一次煎饼果子,只不过这次要去的润丰楼比煎饼果子更远。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润丰楼门口,这里一共有三层,从外面看起来相当气派,飞檐走兽,雕梁画栋,一排排的灯笼将内外照的灯火通明。
门口的左边停着一排拉车的,右边则是停着一排老爷车。
当然这种车对于陈年来说是这么叫的,反正造型相当复古。
来到门口之后,站在门口的小厮一下就看到了孙福全,连忙点头哈腰的迎了过来:“孙大师,您怎么来了?”
孙师傅显然也认得这小子。
“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