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忙加紧撺掇,“来吧阿哲,说实话没你在老哥我心里没底啊!你来帮我把成片给剪出来,等闻艺那些公司领导看完没问题,后面的送审、宣发、首映等所有事我就不管了,直接去你的公司报道!你看行吗?”
“别介,首映礼该去还是要去的。”
麦哲终究还是
答应了下来。
终剪权,即电影最终剪辑权,也就是麦哲、程阿伦所说的成片剪辑。顾名思义,是指创作一部电影作品的过程中,决定作品最终呈现内容的权利。导演在拍摄期完成电影素材的摄制后,拍摄素材将通过剪辑师的剪辑形成不同的剪辑版本,而拥有终剪权的导演或制片人将决定最终上映的版本。可见,终剪权的归属对于一部电影的市场票房、评价口碑有着重大影响,导演和制片人往往会为了终剪权问题而展开博弈。
导演作为影视作品拍摄的组织者,对于电影镜头的运用、画面的选取、情节的展开和情感的表达都有着十分深刻的理解。当导演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审美剪辑电影时,电影作品可以更好地传达导演的思想和情感。如果经他人之手剪辑电影,最终呈现的作品可能会扭曲导演的原意,甚至使得导演声誉受损。
制片方在电影拍摄中同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部电影从筹划到最终上映和参评奖项的各环节都需要制片方的推动。如果由制片方掌握电影的终剪权,制片方往往从获取最大利益的角度选择最终的剪辑版本,避免导演因为过分追求艺术水准或长期拍摄的审美疲劳而剪辑出不受市场欢迎的剧本。
对于一部电影而言,艺术水准和市场票房之间可能存在矛盾,这一矛盾往往就是导演和制片方的争夺焦点。
正是因此,当初麦哲和程阿伦一力促成跟林国栋的合作。
虽然林国栋代表的是闻艺娱乐,但如果三个人能够一条心,影片必定能少走很多弯路。
这一点从本没有那么大发言权的以沈秋琳为代表的时昊晟一方的连番纠葛就能看出当初的决定是有多么的明智。
那么作为导演的程阿伦又为什么非要拉上麦哲呢?
原因在于整个片子的拍摄过程他都是严格按照麦哲制作的分镜头脚本来拍摄,通过第一部电影最终剪辑的合作他发现两人的思路很能够走到一个频道上。
麦程二人,前者是有成片在心底作为参考,是以每个意见和决定都很中肯,能够得到程阿伦的认可,让他省却不少思考的时间。
而遇到一些原片没有的镜头,麦哲大多数时候都会听取程阿伦这个经验更为丰富之人的建议。
合作默契再加上两人都是一般为影片更好的初心,以及麦哲从不不懂装懂指手画脚的好习惯。
那么为了排挤沈秋琳等人,把麦哲这个在罗永军面前很有分量的人拉来以壮声势自然也就合情合理了。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没把他给拽来,反倒把自己给搭了进去。
麦哲苦笑,把这个消息告知了白优后,接着开始录制自己的单曲。
最多一个月,五月中旬,最迟六月初应该就能开机了吧!?不知道还能不能赶得上年终的贺岁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