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永远当我徒弟的女仆吧!”
“我徒弟是跟在我身边的,那你不也能时时看见我了吗?”
“嘶!”闻言,顾诗诗情不自禁倒抽一口冷气,尖叫道:“不要!”
她勉为其难答应做顾诗诗女仆,是因为那时秦霄还没回来,且那时她不知道周嫣这么变钛,对待她这个女仆,似乎有点那方面的癖好……
既然现在秦霄回来了,就活生生出现在她眼前,那她肯定要想办法脱离周嫣,重回秦霄怀抱啊!哪怕不当秦霄女朋友,当秦霄的女仆,也比伺候周嫣那个整天折磨她的主人强啊!
可秦霄,对她没有任何怜惜之情。
秦霄冷冰冰重复道:“想接近我,就给我徒弟当女仆,一辈子。”
“不然,你就走,我不拦你。”
秦霄没说出来的后半句话是:如果她走,等自己干掉齐家,活捉了齐名远后,她还会被抓回来,遭受与齐名远同等的惩罚。
而如果她不走,选择留在周嫣身边当女仆。
虽然没有人权,但秦霄也就不会特意惩罚她了。
因为秦霄发现,自己的便宜好徒弟周嫣折磨人,有一手的……
让周嫣折磨顾诗诗一辈子,自己还能免费当观众,这多刺激?多下饭?
秦霄给出了一个顾诗诗无法选择的选择。
除了重回秦霄身边这一条路外,顾诗诗还能去哪儿?
她是绝对不甘心回到民间,找个老实人接盘侠,过一辈子清苦日子的。
如果能留在秦霄身边,说不定就有翻身的机会。
她做梦都想当大嫂,做如今身价惊人的秦霄夫人,老秦家这一代少奶奶。
什么?尊严?不好意思,顾诗诗没有那个东西。
她之所以能在齐名远身边待两年,她舍弃的尊严,那些超乎秦霄想象的花样……可跟尊严没一点关系。
就这样,顾诗诗同意了。
她永远成了周嫣的女仆。
周嫣是秦霄徒弟,晚上在秦霄家住,她也会搬过去以方便随时伺候周嫣。
两年。
兜兜转转,两年多的时光,最后,她又成了秦霄家的一份子。
区别在于,两年前,秦霄关心她,爱护她,想跟她喜结连理。
两年后,她成了秦霄徒弟的女仆。
秦霄还特意强调,每天晚上睡觉,要用铁链子把她锁起来,害怕她图谋不轨以及半夜偷盗东西。
曾经,有一份更好的选择摆在她面前,她没有珍惜。
等到失去后,已经是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