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凶猛无比。
比利营救过总统一家;约翰为议长扫清政敌;乔治拯救过被安装定时炸弹的白色宫殿。
枪毙他们,上面不答应,尽管三个家伙劣迹斑斑,可真需要用的时候,他们三个一定是最猛的。
所以才有了G组,被称为魔鬼组。
“我觉得还是走吧。”
“走了比较安全,这个家伙太猛了。”
比利跟约翰同时点头,特别赞成乔治的提议,毕竟雷书侠不是一般的猛。
十天,让三万人变成一万人,尸体跟枯骨都快把这片雨林铺满了。
“所以——”乔治点点头笑道:“干掉他吧!”
话音刚落地,三个人扛着枪朝雷书侠的方位狂奔而去,浑身上下充斥着混蛋的逻辑。
这也是特殊事务局为什么派他们的原因,就是因为混蛋,对付混蛋你不能用正儿八经的人,以毒攻毒才是最好的。
……
此时的雷书侠在疯狂逃窜,他已经被死死咬住,身后有数千部队穷追不舍。
“11点钟方向!”
“哒哒哒……”
枪声响起,打响11点钟方向的雷书侠。
“噗噗噗……”
弹头将灌木打的粉碎,但雷书侠却狡猾的做出S型战术规避,继续向前逃。
五十米,他们之间只有五十米的距离,这个距离根本就是近在咫尺,如果不是树木太密集的话,早就追上了。
但就是最后的五十米,数千人怎么也追不上,雷书侠也怎么都逃不掉。
他真的逃不掉吗?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雷书侠要逃,谁也别想追上他。
从西南丛林就开始被追杀,一路逃到非洲,这就足以证明他的逃命本领。
要知道,从北到南,厉害的人物多了,甚至还被猎犬追过,但都无法把他留住。
雨林中的五十米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不近,是因为视野受遮挡;不远,是因为只有五十米。
天色渐渐暗下来,数千人依旧在追,可当发现天要黑的时候,发现雨林中开始出现雾气的时候,直接选择放弃。
他们吃过瘴气的亏,知道这玩意究竟有多厉害,而此时雷书侠的逃跑方向正是低洼处,已经进入瘴气环绕的地方。
“停!”
“布置防线!”
数千人的部队不管是哪一家的,不约而同的停下来,在高处一线布置防线。
而此时,雷书侠也看到慢慢聚集的白雾,下意识的要转头折返。
可迎接他的是无穷无尽的子弹。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枪声大作,被逼无奈之下,雷书侠只能硬着头破一头扎进瘴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