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王松年那边,四五只乌鸡拿过来,好好的鸡肉不要,煮熟了的鸡去肉留骨,最后将那骨髓取出来加之冬日难得见到的鲜笋做菜。
这一道菜没有半点肉腥,可一口下去,尽是笋的鲜甜和乌鸡的浓香。
宁红叶只尝了一口,便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这位王先生的厨艺,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
如果遇上的不是她,今日此人不但可以收获一千两,或许还能立刻见到临江楼的大厨,只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先生,味道如何?”
一身褴褛的王松年坐在桌边,身前是一份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炒饭,可只吃了一口,这人的神情便立刻变了,先前的轻视不见,替代那份轻视充斥他内心的,是惊讶和震撼。
第二口,那一丝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让他整颗心都有些迷茫起来。而后便是第三口、第四口……
待此人将这好大一碗炒饭吃完,小买才回过神来,惊讶他这是多久没吃饭了?
这整个过程,就像是害怕谁同他争抢一般的风卷残云。
而一旁看着的两个大师傅却是心照不宣的笑了笑,东家这手艺他们二人可是领教过的
,相比起当初他们二人恨不得将自己舌,头都咽下去的痴迷,这王先生已经好很多了。
宁红叶倒了杯温茶递过去。
“饭也吃饱了,那契约只当是我同先生之间的一个玩笑话,做不得数,待日后先生成了天下第一的食神,别忘了指点我等一二便是。”
宁红叶接过南乔递过来的契约,当着王松年的面一撕两半。
王松年看着她,半响叹了口气。
“小丫头,是老夫输了。愿赌服输,老夫愿意留在这酒楼中为你所用,只要你答应五年之后如约放老夫离开便是。”
宁红叶笑了笑:“先生想清楚了?”
王松年没半点犹豫的点了点头,余光见那空了的碗,还是忍不住将心中疑惑问出口。
“这炒饭……是什么人教你的?此人是否是在下故友?再简单不过的一碗炒饭,在下为何吃出熟悉的感觉……”
宁红叶却是摇了摇头。
“教我做这道菜的人,先生并不认识,不过,我猜想先生幼年时该是在农家长大,一碗隔夜饭过一遍热锅再拿出来的味道,先生显然还记得清楚。”
王松年没再说话。
至此,半闲居中又多了一位
王姓师傅,后来因着这位王师傅善用一把足有五斤重的大刀做菜,是以楼中人都俗称其王大刀,这名字听起来倒是比王松年三字要令人感觉亲切不少。
回去的路上小买一直疑惑那王松年怎么突然就决定留下来?自家小姐做的那道菜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
她一心困惑,连宁红叶叫她都没能听见,最后还是摇了摇她的肩膀,才将这丫头的魂儿唤了回来。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小姐,依着奴婢看,那位王先生不管是剔骨还是烹饪手法上,都比钱大哥和孙大哥厉害些,且小姐也答应契约不作数、放他离开,他为何还要自认服输?”
宁红叶若有所思的想了想才答。
“或是因为自责吧。过过苦日子才知道人生在世活下去有多艰难,寻常百姓家一年到头吃不上一次肉,如何还能吃上用乌鸡骨髓做出来的菜。最厉害的厨子绝对不是能用最厉害的食材做出最美味的菜,去讨好那些达官显贵,而是能发挥既有食材的最大功效,尽最大的力气搭配出最好的味道。”
“他正是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自责在那样的环境中选了
那样一道菜。他不是输给了我,只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想要沉下心来反思罢了。”
看着小买一脸没怎么听懂的迷糊样,宁红叶没忍住笑了起来。
“实则这些大道理也不尽然是对的,我做的那炒饭还有个高配版,今儿食材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