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条件之一,就是自动投桉。
你看这关于投桉时间的第四条解释,警方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发布强制措施的命令,但尚未缉拿归桉,犯罪嫌疑人仍在逃亡中。
其一,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桉。
其二,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桉,或者正在投桉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桉。
其三,犯罪后潜逃至异地,但是异地司法机关尚未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视为自动投桉。
上述三种自动投桉都可构成自首。
从时间上来说,如果在刚才的追捕过程中,你不进行反抗的话,的确可以视为自首,但……”
翻开刑法讲义上关于自首的那部分内容,叶向阳照本宣科,再度给罗志刚来了一波现场普法。
梅开二度!
罗志刚无语了。
这人有毒吧?
居然又当着他的面把书上的内容给念了一遍。
欺负他不识字吗?
他特么的认字,好歹也是高中肄业的水平,又不瞎。
不过被叶向阳这么一搞,他也确实没话说了。
即便想要胡搅蛮缠,可人家直接把刑法相关的条文和解释摆在他面前,他还能说什么?
“你真的是记者?”
彻底“服气”的罗志刚看着叶向阳,始终过不了这一关。
尤其是他刚刚了解到,自己居然是被叶向阳给发现才通知的警方,而不是警方一开始就进行的布局。
这仇就有点大了。
“如假包换!”
叶向阳把自己的记者证拿了出来,还没等他看清又收了回去。
又被秀了一次的罗志刚十分无语。
这人……
“我们应该不认识吧?”
罗志刚还是想不通。
警方这么多天都没找到自己,怎么会让叶向阳一个记者给发现了呢?
“不认识啊!”
面对他投来的目光,叶向阳有点无奈地摊了摊手。
天底下的人那么多,他上哪一个个认识去?
“那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万分不甘的罗志刚,直接抛出了自己心中最大的谜团。
听到这个问题,叶向阳更无奈了。
拿出手机,直接找出了警方发布的那张通缉令,然后怼到罗志刚面前,反过来质问道:“你人都快怼到我脸上了,真当我眼睛瞎啊?”
罗志刚:“……”
高恒:“……”
在场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