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笼罩着大地,窗外漆黑一片。
没有月亮,只有散发着朦胧光亮的路灯,将四周照成橘黄色。
两名为生计所迫的漂亮流莺,将温斯里从地上架了起来,眼前这个男人昏迷在了路边,她们在心中盘算着,究竟能从对方口袋里掏出多少票子。
“要是这家伙有钱的话,咱们干完这一票,最近就别出来了,世道变得越来越危险,到处都流传着恐怖流言。”
“唉,别抱太大希望,这条街已经废弃很长一段时间了,很多无家可归的穷人喜欢来这里对付一晚。”
“可他衣着还算体面。”
“很多破落的中产也都这样。”
泰…和……
牌匾上的字模糊不清。
不远处,是一家明显带有东方风格的两层木质房屋,布满了灰尘与蛛网,但却时不时有客人进出,他们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像是木偶一般。
看到这一幕,两名流莺的脸色立刻变得煞白,架起“肥羊”就跑。
颠簸、磕绊。
温斯里朦朦胧胧,他睁开困乏的眼睛,嘟囔了一声,像个醉汉一样。
而两个女人在大街上来回转了十几分钟,大半夜,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几辆马车从身侧经过,也是匆匆忙忙,根本不敢放缓速度。
“你们是谁?”
当走到一家小旅馆外面时,温斯里清醒了,他感觉自己情况很糟糕,头重脚轻,眼睛也十分干涩,可大脑还是能够思考。
“先生,不是您邀请我们过来的吗?”一名流莺快速反应过来,把手伸进温斯里的衬衫,摸着他的小腹,然后一路下滑,笑吟吟道:“难道您想在路边来?这听起来可真刺激,不过得加钱。”
“可以了。”温斯里一把抓住她的手,沉声道:“你们走吧,钱我照给。”
天,我在神志不清时都干了些什么?
事实上,温斯里并没有怀疑流莺的说法,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刚才竟然在泰和楼吃红烧肉,要知道,那地方已经废弃很多年了,老板更是早已因病亡故。
几分钟后,两个流莺用莫名其妙的眼神,望着男人踉踉跄跄远去。
“这家伙不会那里不行吧。”
“管他呢,反正钱都给了。”
另一名流莺一脸后怕,“说实话,那么大个子,我还怕咱们两个会吃亏。”
哒哒哒。
高跟鞋与地板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两个女人结伴离去。
奇兹韦尔街。
晚间的街道格外清冷,换做其它街区,偶尔还能看到人影,但这片区域例外,居民早已搬走,辖区警员也不敢出门,哪怕教会那边发放了驱魔三件套——
圣水、镀银匕首、十字架吊坠。
当然,这些东西陆离身上也有,假如放在过去,它们同样会对狼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但今时不同往日,可能比方打得不恰当,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一头被上帝祝福过的狼人,可以随时释放圣光,怎么可能会被归为黑暗生物?
哪怕教皇看见了,都不会产生这种大不敬的念头。
另外,在把萨度之剑留给杜克以后,陆离身边暂时没有顺手的武器,因此,他索性问文森特老爷子要了一套警用装备,而对方很热情,连作用堪比烧火棍的手枪都发了。
就这样,陆离别着转轮枪,驾驶马车在街道上晃悠,每栋临街的房子,都空荡无人,唯有昨夜留下,至今仍未散去的血腥味在鼻尖萦绕。
“街角咖啡馆……街角……街角……”
陆离低语,驾驶着马车从东朝西走,数着门牌号码。
1号是一家私人诊所。
2号是一家建筑公司。
3号竟然是同行,一家侦探事务所。
陆离在四十八号前停了下来,那里有一间装修雅致的咖啡屋,面积谈不上大,但却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