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恐狼。
除了狂犬病之外,天晓得它们身上都携带了哪些特殊病毒。
不过,陆离和潘明并不担心这些,一节荒野求生课而已,大不了就是一死,又不是无法复活,此外,对自身利益也不会产生什么大影响。
“防水绷带、消毒喷雾。”
这个时候,潘明将医疗品扔了过来。
事实上,他的伤势不算重,右手掌和脸颊被狼爪拔出几道血痕而已,可是,人在危急关头,体内会分泌大量肾上腺素,激发潜能、提高反应能力,待度过危险,身体又会陷入虚弱状态。
此刻,两人累得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感觉躺着不动,就是世间最幸福的事了。
然而,能活下来,谁愿意去死?
陆离用消毒喷雾反复冲洗伤口,接着,又缠上防水绷带,强忍住倦意走到背包旁。
针、线、两块麝鼠皮。
一块缝在手套上,一块缝在衣服上。
就目前而言,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次是
保暖。
夜间的安全。
食物。
睡眠。
眼下这种形式,给陆离一种恍惚感,他感觉自己就像《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角,必须克服种种困难。
当然了,唯一不同的就是,对方身处与世隔绝的孤岛,而他身处冰河时代,有两名信得过的朋友。
体验绝境?
培养团队意识?
陆离一边干着针线活,一边猜测白霄的真实意图。
不多时,杜克收拾完东西,从窝棚内钻出,看着正在休息的两人欲言又止。
暗叹一口气,陆离将各种杂念抛至一旁,说道“上路吧。”
而潘明微微摇头,提议道“我觉得,最好带一块狼腿走,以免路上缺乏食物。”
虽说背着一块新鲜的血肉,在冰原上行走,可能会引来很多猎食者的注意,同时会给狼群追踪留下线索,但绝不能就这样放弃到手的猎物。
要知道,冰原广袤无垠,能否找到东西充饥全靠运气,如果这次不趁着机会存一些狼肉,下次能否补充到能力,得看运气好不好了。
略作思索,陆离便察觉到了潘明的意图,他二话不说拔出匕首,给其中一头恐狼的尸体翻了个身,并在狼爪处割开一条口子。
由于白霄为新生准备的东西很杂,除了武器、高科技摄影仪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
因此,陆离扭头问道“谁那里有比较结实的线,铁丝、空降绳……”
话还没说完,潘明瞬间会意,从背包角落翻出一根伞兵绳,给恐狼尸体套上。
随后,又将其拖到矮桦旁吊起来。
它是四头恐狼中,体型最小的那个,可即便是这样,也有近两米长,差点把树干压断。
“要不我来?”杜克自告奋勇。
他这么说,一是担心陆离体力消耗过度,二是担心崩开伤口,造成二次伤害。
“行。”
陆离没有推辞,剥狼皮而已,又不是什么技术活,毕竟大家都拥有猎人记忆,没必要为此浪费时间。
固定——放血——剥皮——
沿着狼爪处的口子,从后腿延伸至腹部,到了前肢处,用匕首将其挑开分向两边,最后扯住后颈皮,用力往下一撕,整张皮就下来了。
整个过程大约用去了五分钟的时间,接下来就容易得多了。
砍下一截狼腿,用防水布牢牢裹住,以免血腥味传播得太远。
中途,杜克这家伙顺便用匕首柄敲下恐狼的牙齿——
准备制成项链,辟邪护身。
若非时间不等人,他恐怕连狼髀骨都不打算放过,一起纳为藏品。
对此,陆离表示心无波澜。
不可视狼人与史前恐狼根本不是一个物种,更何况,这群畜生不久前还想置自己于死地,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