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之一。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杰克开始关注,只不过他的资金此时还并不那么充足,因此即便是投资,也是要跟其他投资人和公司共同完成这次融资。
如果是从公司的控制的角度,对于斯特罗姆来说,他此时拥有%的股份,迈克·克里格拥有15%的股份,何洛的金乌资本拥有40%的股份。
那么他继续融资,似乎是应该引入其他的投资者参与进来,这样能够保持他的持股能够占据优势——至少他与迈克·克里格两人的股份需要占多数。
但这样的做法,是仅仅把何洛当做投资人,而不是“共同创业者”来看的,何洛本身在公司由的转变过程中,给了斯特罗姆许多的意见和帮助。
在斯特罗姆看来,相比较那些风险投资机构更看重投资回报率,希望能够让公司尽快盈利以让投资得以获利退出来说,同何洛的合作,则更加符合他的心意,对方不但极少干涉公司的运营,从他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上来说,也是对于的发展起到的极大的作用,并且能够看出来,他也的确是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而考虑的。
并且说到底,以何洛目前对%的持股,仅次于他手中的45%,那么说如果对方真的想要抢夺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恐怕即便是这一次融资完全找其他投资机构,也是作用不大的。
还是那句话,风投机构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为了让公司更快的盈利、有更高的知名度,那么如果何洛希望得到公司的控制权,来经营这家公司的话,那么换做是你,一个此时还籍籍无名的创业者,另一个是已经有过多个成功的公司和投资项目的超级富豪,你更信任谁呢?
结果显而易见,资本将创始人踢出公司,换成其他他们认为更合适的领导者这种事情,不只是在美利坚,在全世界都比比皆是,因此这个时候,斯特罗姆最好的选择,还是相信何洛,不与他交恶,保证公司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