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儿了。
谢沂想罢,又把衣服穿上,打算回到家,让家里的阿姨一起处理。
他拎起衣服走出卧室,正准备去厨房拿杯水解渴,书房中就传来明照轻轻哼唱的声音。
明照大概还在选伴奏,所以一边选一边随口哼些东西,哼得漫不经心,绝大部分歌词他能记得,但有时也忘,直接含糊过去。
谢沂听出来是《斯卡布罗集市》。
“AreyougoingtoScarbhFair.
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
明照很喜欢一些绝境中向往希望的温柔歌曲,大概是因为他不长的人生中,经历过太多值得绝望的事。
人总要看得见鲜花和故乡,才能在雨打浮萍里坚持下来,一步步向前走。
明照唱歌和说话的声音不太像,谢沂说过,明照小时候虽然是跟屁虫,但还是嚣张的,精力十足和情绪充沛的。
但他唱歌时却很温柔,像绕过礁石缓行的水,不疾不徐,包容一切磋磨,就和这些歌一样轻悦,干净,一路流淌一路收集阳光雨露。
哼唱并不需要太多技巧,明照很放松,也很随性,大概是今晚的心情本就不错,他的声音也显得愉悦很多。
书房门并未完全合上,站在客厅可以透过门缝看到明照的整个身子。
他一手还在操纵鼠标,眼睛专注地寻找合适的伴奏,另一只手则无意识的在桌面上敲打,仿佛面前不是僵硬的桌面,而是光滑细腻的琴键。
明照的手指和所有常年练习钢琴的人一样漂亮,明婉迎并不强迫他做家务,更不需要他进不喜欢的厨房。
他的双手柔软,白皙,就连骨节处都细嫩,纤细的血管埋在薄薄的皮肤下,几乎看不见什么毛孔。
不像那颗心脏,受过太多生活的揉搓。
明照后背挺得很直,卫衣严丝合缝地贴在身上,被臀部拉扯的紧绷,领口难免下移,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脖颈。
他唱歌的时候,身子会微微随着旋律摆动,这是练钢琴的职业病,于是那一小截脖颈,就也在谢沂眼前晃啊晃。
“啊……唱首民谣吧,民谣你们喜欢吗?还是更喜欢流行乐?我最近挺喜欢的,看了个综艺节目。”
他停下哼唱,手肘搭在桌面上,拄着下巴,自顾自的跟屏幕里的粉丝聊天。
他并不清冷,也不寡言,如果不是出了两年前的事,他其实很喜欢跟粉丝交流。
他声音放得很轻,从麦克风中流出来,就像在人耳边低语。
大概是留言中有人插科打诨,明照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笑的时候会先弯眼睛,忍不住想要张口,就会不好意思的扭开脸。
所以谢沂正好看到了他含笑的侧脸,脸颊稍微鼓起,眼睛弯成一道弧线,双眼皮的痕迹更加清晰漂亮,他用牙齿轻轻咬住下唇,不让自己笑的太过明显,但没一会儿,又忍不住伸出舌尖舔了舔被咬的地方。
随呼吸缓慢起伏的锁骨在柔和的灯光下若隐若现,让人忍不住想撩起碍眼的卫衣,一探内里细腻春光。
谢沂嗓子发干,喉结缓缓滑动。
面前种种无一不直白地告诉他,明照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亦步亦趋的懵懂小孩儿,而是颗遮掩不住夺目光芒的星星。
他很难不对这样的少年产生占有的欲|望。
但。
回过神来,谢沂低骂自己一声。
这他妈可是他弟弟啊。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