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贵家比玲婶家大多了,一共有七间屋子一个院子还有天井,除去王富贵夫妻还有王大雷夫妻睡的屋子,外加那个死去的闺女小红的房间,还有两间客房。
不像玲婶家,只有一个茅草黄土搭成的堂屋和灶屋。
因为小红今晚上才下葬,所以屋子院子里都乱糟糟的,全是白幡和钱纸香烛。
在这个巨兽一样吞噬人的小村庄里面,红色的香烛笼罩整间屋子,看上去让人有些心里发毛。
顾瑾握着沈青松的手,稍稍冷静了一下。
这个时候王富贵的老婆,春婶子端着菜和茶壶从灶屋里走过来,手脚麻利地正要给沈青松和顾瑾倒茶喝。
“沈队长,沈家妹妹,坐下喝杯茶吧。”
沈青松点了点头,带着顾瑾坐下来,大半夜的喝茶容易睡不着,但王富贵夫妻像是习惯了晚上不睡觉,到了这个点,非但没有疲惫的意思,还要提神让自己更加清醒。
顾瑾拿着满是茶渍的竹杯子,没有说话,也没有喝茶。
春婶子注意到顾瑾的目光,像是刚刚才想起来,一边拿过顾瑾手中的杯子倒了茶水擦着,一边有些尴尬地说,“我们家孙女儿今天下葬,按规矩要请全村的人吃完饭,然后他们才能送她上路。
刚刚我们都忙着给小红下葬去了,也没谁在家,所以家里还乱糟糟的没来得及收拾,这杯子是有些茶渍,长年累月的洗不干净了,我们乡下人不懂这些。
沈队长,沈家妹妹,你们别生气啊!”
沈青松没说话,顾瑾疑惑了起来,“婶子,您孙女怎么去的呀?”
闻言春婶子忙着摆碗筷的手顿了顿,顾瑾眯了眯眼睛,没有说话,而是低头看着被子里的茶水,静静地等待着春婶子回答。
过一会儿,春婶子像是酝酿好了情绪,她带着伤心的口吻说,“这孩子,从小身体就不好,刚到我手里的时候,就一丁点儿大,跟个耗子似的。
我当时看了她那个可怜模样,心都要碎了,这些年她经常生病,每次看着她被病折腾,我心里也跟着难受,没想到这么精心照顾着,还是因为体弱去了。”
“就是因为身体虚弱去了?不是因为先天不足?或者营养不良?具体有什么病症呀?”顾瑾抬起头,事无巨细询问。
春婶子愣了一下,用询问的眼神看着王富贵。
沈青松连忙说,“害,我家妹子,从小就喜欢钻研医术,这不到了要嫁人的时候,死活不肯嫁人,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学习医术。
她问这些全是因为关心每个患者。”
“原来是这样。”春婶子露出了然之色。
然后,她才看向顾瑾,像是解释,“我们家姑娘是天生吸收不好,吃再多有营养的东西,都没办法吸收,所以从小就贫血,还营养不良,也容易生病。
前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跑出去淋了雨,发了高烧,我们这儿的过道没法一次经过两个人,也就没办法带她去外面的大医院。
只能让乡野的赤脚大夫治了,谁知道这么一耽搁,竟然高烧不退,我们赶忙去镇上请了医生过来,可这样也已经来不及了。
医生说,我们家孙女儿这样的体质,别说是高烧不退,就连小病小痛都不能有,他也束手无策。”
“原来是这样。”顾瑾撇了撇嘴,对这个答案有些不满意,低头看着泥土地板,没说话。
沈青松见气氛冷了,连忙帮顾瑾打圆场,“春婶子,我家妹子从小就被家里宠坏了,喜欢耍脾气,你别和她计较。”
“沈队长严重了,这……”
“因为这里位置太偏僻,生病昏迷都没办法背出去,你孙女的命都没了,那你们为什么不从这地方搬出去呢?”顾瑾打断春婶子的话,飞快的问了一句。
她像是真的毫无心机的姑娘,眼里目光澄澈,眨了眨眼,里面全是单纯。
春婶子噎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