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从小方手里借过来的二百块钱,两人先开了一间旅馆。
当然开这个旅馆林琛是什么想法都没有,只是单纯的想找个地方洗个澡,换一下衣服。
因为实在是太臭了。
自己也不知道,在河里飘了几天后被人捞起,又在屋子里闷了一天,现在又在郊外睡了一天。
整个人臭的都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了,难怪那个小卖部的老板娘看到自己会直接当乞丐撵了出去。
大概乞丐也就是这样了吧。
想到此,林琛不禁的笑了一下。
看着小旅馆里面简陋的淋浴,花洒甚至有些窟窿眼的厕所门,这几天的体验可谓是人生之最。
从来没遇到这么离谱的情况,被人偷袭了不说,差一点死掉。
结果还没死,还被冲到了一个偏远的村庄,有这么个女人救了他。
这要是玛丽苏一点的小说岂不是要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然后开展一段美好的爱情?
如果不是杀手来得这么着急的话,他想说不定还真能来一场艳遇。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本来还打算在那里休息一下养一下伤的,结果自己的伤恢复的那么快。
在林琛洗完澡之后就下了楼吃饭留得苏婉一个人在宾馆里。
而林琛进了快餐店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快餐店简直简陋到令人发指,这也就算了,苍蝇还在饭菜上面蹦来蹦去,看到顿时令人倒胃口。
林琛只点了一碗粥,只因为这个装粥的锅有个盖子没有苍蝇掉下去。
但当林琛喝了第一口之后,顿时就被体内的变化给震惊住了。
“伤势又修复了?”
“就因为自己喝了几口粥,体内的变化简直太大了,难不成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感觉就像拥有了金手指一样,吃饭就能修炼,吃饭就能提升实力?
为了印证自己这个想法,林琛开始大口的喝起粥来。
果然两碗粥下肚之后,体内的伤势又恢复了很多,虽然没有第一次那么明显,但这次也是有恢复的。
所以看来,体内的伤势竟然能够靠吃东西来修复,这次的大难不死竟然获得了这么强大的技能。
林琛心里忍不住一阵狂喜,抬手一脸欣喜的看,向自己的双臂,充满的力量感,让他感觉到自己实力又提升了!
“太好了!”
“吕子牧,你等着你大爷来收拾你吧!”
等到苏婉收拾好下来的时候,林琛都已经吃好了。
换了一身衣服的苏婉,瞬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林琛看到苏婉的时候,整个人都惊讶呆了!
“苏婉?”
“林哥哥。”
“天哪,没想到你换了一身衣服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真漂亮。”
“林哥哥也很帅呀。”
苏婉虽然这样说话,但其实他心中也是无比的疑惑的,他自从那天晚上救了林琛之后,就知道林琛,受了多重的伤。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林琛就恢复了过来。
心里说不惊讶是假的。
因为他们村子比较落后,医疗各方面都是很落后的,林琛甚至连药都没有吃,就这样烤了?
苏婉坐在了林琛的身边,看着林琛充满力量的胳膊,充满了男人味,小脸都有些泛着羞涩。
林琛一看就是以前人家的公子哥,刚才还听到那个包工头叫他总裁,那也就是说很有钱哦,如果自己能够攀上这层关系,从乡下村姑,摇身一变变成总裁夫人。
苏婉忍不住笑了笑。
苏婉的确很美,他的那种美是很多女人不具备的清纯干净,一点小心思都写在脸上,比如此刻,因为吃到了好吃的而笑的一脸幸福。
看到他这副模样林琛立马就想到了宁微。
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才能见到